银保监会12号文点评:规范金租公司构筑物租赁业务 对苏租影响有限

类别:行业 机构: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研究员:许旖珊 日期:2022-11-29

  事件:2022 年11 月28 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金租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范金租公司构筑物租赁业务,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通知》主要内容分为五部分:1)推动金融租赁公司转型发展,突出“融物”特色功能,逐步提升直接租赁业务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占比。2)加强构筑物作为租赁物的适格性监管,严禁将道路、市政管道、水利管道、桥梁、坝、堰、水道、洞,非设备类在建工程、涉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及被处置后可能影响公共服务正常供应的构筑物作为租赁物。3)引导分步压降构筑物租赁业务,在2021 年业务管控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构筑物租赁业务三年压降工作,对未完成2021年管控目标的公司,限制其新开展构筑物租赁业务。4)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规性专项现场检查,各银保监局应按照银保监会2022 年现场检查计划及有关部署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规性专项现场检查。5)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各银保监局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导辖内金融租赁公司科学制定构筑物租赁业务压降年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季度后10 个工作日内将辖内金租公司压降工作情况专题报送银保监会非银部。

      《通知》要求开展3 年压降工作,2022 年压降目标为:不低于2021 年末构筑物租赁业务余额的25%。监管部门已于今年2 月下发《关于加强金租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展构筑物租赁业务三年(2022-2024 年)压降工作,其中,2022年压降目标为:单家金租公司压降额不低于该公司2021 年末构筑物租赁业务余额的25%。

      近年来监管持续强调压降构筑物业务,江苏租赁完成22 年监管压降目标压力不大。2021年以来多地监管机构对所辖的金融租赁公司进行窗口指导,对业务中的构筑物资产余额占比做出要求;银保监会2021 年7 月下发《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提到租赁公司不得违规向城投提供融资等要求。《通知》

      旨在规范以融物为名开展"类信贷"业务,通过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等手段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行为。2020 年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提出 "2021 年要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金租公司在2021 年已开始压降相关业务,预计江苏租赁今年完成监管规定的构筑物余额的压降目标压力不大。

      监管引导稳健合规经营,租赁公司不得开展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对于融资租赁公司,银保监会2020 年发布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的租赁物为载体”。另外,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今年10 月发布《关于严禁开展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的通知》,提出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严格遵守《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开展涉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

      投资分析意见:此次监管要求主要针对金租公司,江苏租赁近年来零售转型卓有成效,做精做细细分行业,当前存量合同平均余额不到80 万,受《通知》影响有限。维持多元金融行业看好评级,推荐标的:江苏租赁 、远东宏信 、中银航空租赁,当前收盘价对应22E动态PB 分别为1.09 、0.50 、0.96 倍。

      风险提示:对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趋严;构筑物余额压降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