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金融行业:规定明确制度安排 头部机构更为受益
本报告导读:
《暂行规定》发布明确了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投资基金的制度安排,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其中头部机构更为受益。
摘要:
事件:6月24 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相关活动做出了具体规定。
点评:
《暂行规定》发布是为了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规范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参加人可根据不同投资偏好,自主选择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暂行规定》的发布是按照《意见》要求,明确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投资基金的制度安排,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暂行规定》明确了对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产品的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 年。
基金销售机构应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健,具备较强的公募基金销售能力;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优先纳入最近4 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 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基金销售机构最近4 个季度末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保有规模应不低于 200 亿元,其中,个人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规模应不低于50 亿元。
《暂行规定》为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提供了监管依据,头部基金销售机构更为受益。《暂行规定》的发布为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提供了监管依据,有利于加快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的节奏,利好公募基金管理规模提升。《暂行规定》要求基金销售机构最近4 个季度末权益基金保有规模不低于 200 亿,统计当前符合这一要求的公司共39 家,其中银行18 家,证券公司15 家,第三方代销机构6 家。
统计满足规模不低于5000 万的养老目标基金共83 只,涉及基金公司共38 家,且多为头部基金公司。头部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更为受益。
投资建议:暂行规定发布有利于加快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产品,建议增持基金代销优势明显的东方财富,以及公募基金业务占比较高的广发证券、东方证券。
风险提示:市场大幅下跌;政策执行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