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行业动态点评: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发布 国资企业融媒体业务有望从中受益

类别:行业 机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胡纯青 日期:2021-10-13

  行业动态事项

      10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与2020年版相比,禁止准入类清单第6项新增“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其中又涉及6项措施,包括:

      1、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2、 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3、 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4、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5、 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6、 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事项点评

      措施第1条并非新要求,在过去3年的《负面清单》中均有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的描述。措施第2条主要是明确了新闻机构的范围,指出新闻机构也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

      而根据网信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以及传播平台服务。目前,大部分非公有资本的互联网平台主要从事新闻的转载及传播平台服务,仅少数老牌互联网平台在现行规定生效前已取得了采编资质。整体来看,未来互联网平台发布原创时政新闻可能受到严格限制,但新闻的转载这一核心功能应不受影响。

      第3条措施规定,新闻机构不得将公众账号等资源的经营外包给非公有资本。过去,伴随着媒体融合的不断深入,存在部分新闻机构将部分版面、公众账号外包给非公有资本的第三方机构运营的行为。我们认为,新规施行后,这一部分资源可能转由一批具备国资背景的、且在融媒体业务方面发展较快的公司承接。

      对于第4条措施,我们认为,非公有资本从事政治、经济、军事类实况直播的平台较为罕见,而从事文化、体育类实况直播的互联网平台数量相对较多,对于这一类平台,部分重大的赛事或事件的直播可能受到限制。同时我们也认为,预计被纳入禁入清单的重大赛事或事件的数量有限,以体育赛事为例,2000年《关于加强体育比赛电视报道和转播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规定,由央视统一进行谈判及购买的重大国际体育赛事仅包括奥运会、亚运会和世界杯足球赛(含预选赛);重大国内体育赛事主要包括全运会等。彼时,各大联赛并未被纳入重大赛事的范畴,而从商业价值上看,诸如英超、NBA、NFL等联赛的商业价值甚至要超过奥运会等赛事,也是体育直播平台吸引流量的主要来源。如果征求意见稿关于重大赛事的定义与《通知》类似,那么各类体育直播平台受到新规的冲击有限。

      第5、第6条措施无论是规定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还是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的论坛和评奖,其实都是进一步明确了要由公有资本主导时事新闻领域的舆论导向,从而整顿舆论乱象。不过,根据网信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所述:新闻信息,指的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而不涉及政治类的报道可能并非此次的重点监管方向,对于大部分以泛娱乐为主阵地的公众号运营影响有限。

      投资建议

      随着整个新闻领域或逐步迈入强监管阶段,人民网、新华网、浙数文化等国有传媒类公司基于其企业性质及牌照优势,未来或将享受一定的资源倾斜:一些原先外包给非公有制第三方的公众号运营业务有望转由这类国资背景、且在融媒体业务方面发展较快的公司承接;在传媒领域内容监管整体趋严下,该类公司的内容审核类业务也将迎来新一轮发展良机。

      风险提示

      监管进一步趋严、行业竞争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