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动态点评: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 综合电价有望长期温和上涨

类别:行业 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于夕朦/范杨春晓/马晓明/王舜/黄楷 日期:2021-10-13

  事件: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等价格形成的挂钩基准。2)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3)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 倍执行。4)居民、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各地要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

      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压力和电力供应紧张,保障冬季供电供暖

    去年年底以来我国电力供应紧张,限电现象频发。而高企的煤价使煤电企业大面积亏损,进入越发越亏的状况,压制了煤电企业的发电意愿,加剧了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同时高煤价也使煤电企业的煤炭库存处于低位,为冬季供电供暖埋下了隐患。本次“通知”上调了上浮限制,将部分缓解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压力,提升企业的发电积极性,保障冬季供电供暖的安全。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让电力逐步回归商品属性

    本次“通知”中明确提出将推动全部燃煤发电电量和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增加发用两侧用户数量,扩大市场范围。放开电力现货价格和高耗能企业电价上浮限制,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放开用户侧限制,由市场来发现价格,让电力逐步回归商品属性。此外“通知”提出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将收取1.5 倍的“惩罚性”电价,我们认为此举是为了避免用户反复进出市场购买低价电扰乱市场秩序,维护电力市场的稳定。

      我们认为本次“通知”明确了电改的发展方向:1)逐步打开煤电上下浮动限制来解决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矛盾,逐步放开发用两侧限制,由市场决定价格;2)利用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用户提高用能效率、优化用能习惯并抑制不合理用电需求,结合分时电价机制平滑用户侧负荷曲线;3)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我国电力供需格局正发生改变,电力价格有望进入温和上涨周期

    我们认为限电现象发生的核心原因是我国电力供需格局发生了改变。具体看,需求侧我国率先走出新冠疫情,经济持续复苏,用电量持续高增,多地电网用电负荷创新高。供给侧:1)我国装机结构持续改变,发电端出力稳定性下降,可靠性电源出力与高峰用电负荷间存在缺口;2)能耗双控政策持续推进,能耗指标逐步收紧,部分省份煤电机组受政策限制减少了出力;3)煤价高企影响了火电企业的发电意愿。

      “双碳”目标下,我国可靠性电源装机难以快速增长,我国的可靠性电源装机容量与用电负荷的缺口将进一步扩大,电力供需格局将持续偏紧。此外碳交易增加的碳成本,实行绿电交易增加的绿电成本,建立新型电力系统电网侧增加投资带来的输配电成本以及火电降低利用小时数辅助调峰带来的成本最终都会疏导至终端,推动综合电价上涨。考虑到现货市场和高耗能企业电价上涨幅度不受限制,我们预计“十四五”期间电力市场综合电价较2020 年底将上涨20%-50%。

      投资建议:对于煤电企业,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将持续缓解,价格机制将更为顺畅,煤电企业的盈利稳定性将显著提升,推荐标的:华电国际,相关标的:国电电力、华润电力(H)。对于水电和新能源运营商,煤电市场电电价上涨有望部分传导至水、风、光市场电价格,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推荐标的:国投电力、中闽能源、福能股份、协鑫能科,相关标的:三峡能源、龙源电力(H)、中广核新能源(H)。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执行情况不及预期、用电量需求下滑、煤价上涨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