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业行业重大事项点评:药房迎“双通道”政策利好 每年有望承接100亿销售

类别:行业 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刘宇腾 日期:2021-05-12

  事项: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政策核心点如下:

      1、双通道定义: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2、纳入品种标准:在国家医保局谈判药品中(以下简称“谈判药品”),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

      3、零售药店纳入标准: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并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4、支付政策: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

      5、处方流转: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部署处方流转中心,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保证电子处方顺畅流转。以处方流转为核心,落实“定机构、定医师、可追溯”等要求,实现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

      核心观点:

      总体来看,“双通道”政策推出旨在解决谈判品种的可及性问题(即谈判品种“进院难”

      问题)。该政策有望为纳入“双通道”的零售药房对接医保统筹基金,带来“患者外流”、渠道价值显著提升等利好,并加速头部与中小药房分化。我们通过定量测算,零售药店有望承接100 亿销售额/年。

      我们认为,“双通道”政策有望在较长时间内持续为零售药房带来实质性利好。

      评论:

      一、政策出台背景:提升药品可及性

      改革前,大部分药品上市后都是“先进医院,后进医保”,药品有足够的时间经历市场推广、临床使用经验积累、临床专家认可、广泛使用等过程。改革后,药品上市变成“先进医保,再进医院”,对医疗机构快速准入和临床医生短期内广泛使用要求较高,部分谈判药品出现“进院难”现象。因此,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拟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一起,形成谈判药品报销的“双通道”,努力提升药品可及性。

      二、三大利好,药店有望承接100 亿销售额/年(一)加速“患者外流”

      我们认为,“双通道”政策在本质上是引导患者外流至零售药店。谈判品种在院内外具有相同的支付政策和药品价格,患者可以选择分布更广泛、市场化程度更高、服务更灵活的零售药店,提升药品可及性。

      (二)提升零售药房渠道价值

      随着患者外流(或客流外流),零售药店渠道价值持续提升,有望成为以创新药为主的相关厂商的主要销售渠道,从而进一步提升客流量、销售额、毛利。

      (三)加速头部与中小药房分化

      省级头部药房有望凭借其在合规、信誉、布局等方面优势,优先获益,并通过更丰富的品种、更便宜的价格,吸引更多客流,持续拉开与中小药房差距。我们认为,在头部药房中,DTP 品种配置更齐全的药房优势更突出,如医药批发企业下属的DTP 药房以及全国性大型连锁的DTP 药房。截止2020 年,在DTP 药房方面,益丰药房(40+家)、大参林(89 家)、老百姓(143 家)、一心堂(未公布),有望带来业绩增量。

      (四)定量分析:零售药房有望承接100 亿销售额/年2017-2020 年,谈判品种开展4 批共计371 个品种。根据PDB 数据统计,2019 年国谈品种销售额有望超1000 亿(假设医保支付占比约50%,即500 亿)。我们假设谈判品种每年流转10%到零售药店,对应约100 亿/年销售额(医保支付约50 亿/年),有望带来直接的业绩、客流增厚。

      三、多方共赢,患者、厂商皆受益

      (一)患者提升药品可及性

      对患者来说,能在分布更广泛、市场化程度更高、服务更灵活的零售药店购药,切实提升药品可及性。

      (二)厂商增加销售渠道

      对厂商来说,能更好的保证谈判药品的权益,销售渠道由原来单一的医院渠道扩大至医院+药店“双通道”。

      四、四川省“双通道”政策试点:药房承接近8 成销售额(一)“单行支付管理下的双通道”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王怡波介绍,四川省于2017 年开始探索“双通道”政策,目前执行“单行支付管理下的双通道”。通过分类管理,将谈判药品中价格昂贵、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的药品纳入单行支付管理,执行特定的支付政策和经办服务,单行支付和双通道药品名单从最初的37 个增加到了目前的88 个。目前四川省共有单行支付药品认定机构198 家,认定医师6210 名,治疗机构1063 家,治疗医师9018 名,供药医疗机构276 家,供药药企117 家,供药药店143 家。

      (二)“双通道”销售额,药店占比高达78%,医院仅为22%2021 年3 月,四川省单行支付药品报销2.56 万人次,占全部谈判药品总报销人次的21.85%;药品费用1.71 亿元,医保支付1.09 亿,占全部谈判药品总费用的79%左右;其中由药店提供的单行支付药品费用为1.33 亿元,占77.69%;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费用为0.38 亿元,占22.31%。

      (三)“单行支付”报销政策

      以成都市为例,成都市已将近年来国家谈判药品中的88 个创新药纳入单行支付管理目录,均为价格昂贵、适应症明确、有长期门诊使用需求的重特大疾病治疗药品,涉及肿瘤、罕见病、丙肝、艾滋病等病种。这些药品的报销不分门诊、住院,不设起付线,无论在医院或定点特供药店买药,均按照城镇职工75%,城乡居民低档60%、高档65%的报销比例,直接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年度累计限额15 万元/人。

      五、风险提示

      “双通道”政策在全国的推进情况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