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永泰(600157):债务重整计划公布 公司经营逐步改善

类别:公司 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陈晨 日期:2021-01-26

  债务重整的简要说明:因受融资政策紧缩、债务规模较大、“短债长投”等因素的影响,永泰能源于2018 年发生债务违约并触发交叉违约条款。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豫煤矿机的申请,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裁定受理重整一案。经过一系列的磋商与筹备,公司在2020 年12 月16 日正式公布重整计划。债权调整及受偿具体方案包括:有财产担保债权与普通债权两部分。

      有财产担保债权:截至本重整计划提交之日,债权人、债务人均未提出异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542,584.83 万元,采取留债延期、留债利率调整等方案进行重组。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内的留债偿还期限为12 年(自2021 年始至2032 年止),前四年每年清偿5%,中间四年每年清场7%,后四年每年清偿13%。利息根据最近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以自有财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债权延期清偿,对于以拟处置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债权,就担保财产的变现价款优先受偿,未处置完毕的担保财产转入普通债权的额度预留偿债资源。永泰能源子公司提供财产担保的债权作同等处理。

      普通债权:截至本重整计划提交之日,债权人、债务人均未提出异议的债权3,093,901.44 万元,采取留债延期、留债利率调整、以股抵债等方案进行重组。每家债权人 50 万元以下(含 50 万元)的债权部分,由永泰能源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每家债权人超过 50 万元的债权部分按照 20.78%的比例留债延期清偿,偿还期限为12 年(自2021 年始至2032 年止),前四年每年清偿5%,中间四年每年清场7%,后四年每年清偿13%。利息根据最近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7 折确定。超过 50万元并扣除留债延期清偿部分后剩余的债权,以永泰能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按照 1.94 元/ 股的抵债价格进行以股抵债,转股97.92 亿股,对应债权189.96 亿元。

      永泰能源未来计划:在短期加快项目进度、改造技术,升级系统;在中长期创新技术,加强内部生产管理来实现煤炭产能 1,155 万吨/年,在运电力装机容量 1,109 万千瓦;年净利润 10 亿元以上的目标。

      2020 年业绩预告:永泰能源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2,000 万元~ 480,500 万元,同比增加 3,195.87%~3,327.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11,300 万元~14,300 万元,同比增加 123.21%~155.

      92%。 预计 2020 年度实现每股收益为0.2079 元~0.2163 元。公司 2020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主要为债务重组收益等,本期完成公司重整工作,实现相关债务重组收益净额约 451,000 万元。

      盈利预测与估值:基于公司公告债务重组计划,我们对公司盈利预测有所调整,我们预测公司2020-2022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47.2/14.

      3/15.0 亿元(前述为2.57/3.95/5.54 亿元),同比增长+3264%/-70%/+5.5%,折合EPS 分别是0.21/0.06/0.07 元/股,当前股价1.41 元(2021 年1 月22日)对应PE 分别为7/22/21 倍,维持公司持有评级。

      风险提示:经济增速不及预期风险;可再生能源持续替代风险;债务重组不及预期风险;安全生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