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与金融科技行业点评:支付领域监管升级 强化反垄断措施

类别:行业 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王维逸/李冰婷/郝博韬 日期:2021-01-24

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央行于2020年1月20日、1月22日先后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以下简称《备付金存管办法》)。

    平安观点:

    非银支付顶层监管条例与备付金管理细则正式公布,监管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支付市场快速发展,根据新形势完善非银行支付监管体系尤为必要。《条例》明确了央行监管权威与职权,强调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支付机构应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了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或将成为非银行支付监管的顶层文件。《备付金存管办法》将于3 月1 日实施,内容包括1)央行负责对客户备付金存管业务活动进行监督。2)备付金应全额集中交存至央行或相应商业银行。3)客户、支付机构间备付金的划转应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4)违规处罚具体条款。未来或有监管细则落地,形成顶层文件+配套细则的监管体系。

    按业务实质重分类支付业务,利好to B 支付企业。《条例》按照资金和信息两个维度,根据是否开立账户(提供预付价值)、是否具备存款类机构特征,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此前分为预付卡、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三类)。《条例》对储值账户运营机构有更高要求,如明确从事储值账户运营机构不得从支付账户余额获得利息等收益。to B 支付企业涉及较多支付交易处理业务,有望在分类监管下,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强化反垄断,支付宝、微信支付触及预警线,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仍待细则说明。《条例》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有两个指标,1)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集中度达到监管上限,可对其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预警。20Q2 支付宝、微信支付移动支付份额分别为55.6%、38.8%,触及预警线。2)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集中度达到监管上限,将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情节严重或面临拆分。20Q3 全国电子支付规模达2994.8 万笔、775.4 万亿元,按笔数、金额计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份额分别为78.3%、10.2%,按笔数计支付宝、微信支付或触及市场支配地位,按金额计未触及。由于《条例》中尚未明确定义“市场份额”标准,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仍待相关政策细则说明。

    投资建议:监管升级有利于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行为,促进支付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对于龙头的影响尚待细则进一步明确。

    风险提示:支付行业监管环境进一步收紧、反垄断进一步加强、行业竞争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