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行业动态跟踪点评:自上而下统监管 共筑竞合新格局

类别:行业 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沈娟/陶圣禹 日期:2020-12-28

  核心观点

      监管层对金融科技的监管约束已逐步全面到来,银保监会明确“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我们认为,未来无论金融科技公司还是科技金融公司,其金融业务均将纳入统一监管规范。

      短期看在监管边际收紧的背景下行业经营可能面临阵痛期,但是站在中长期的视角,行业有望在监管自上而下的规范化经营下迎来优质发展机遇,其中龙头公司有望得益于流量、场景与科技优势持续积累核心竞争力。

      业务统一监管渐成趋势,共筑行业竞合新格局

      近期的监管政策体现出金融科技行业与传统金融业的监管统一化趋势,如网络小贷新规、互联网保险管理办法等,有利于促进业务的规范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风险。我们认为,未来针对于金融科技公司助贷、财富管理等业务的监管细则或将陆续落地,有利于金融科技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我们预计未来传统金融机构有望与金融科技公司共筑竞合新格局。

      金控纳入牌照化监管体系,资本补充要求提升规范小贷发展监管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统一监管落地,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股东和股本管理规范、股权结构等要求,互联网巨头或将纳入统一监管,有利于促进各类机构有序竞争、良性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牌照化监管体系的重要里程碑。同时,监管提出建立金控资本充足性监管制度要求,对网络小贷的联合贷款出资比例限定 30%下限,对资本补充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对杠杆率的约束有望重构风险体系,对小贷公司的风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促进网络小贷业务的规范健康发展。

      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反垄断监管引导长期健康成长日常场景构建个人独有的行为数据库,过去牺牲一定的隐私确实换取到最直接的便利,对居民日常生活也带来显而易见的实惠,可以说若想享受方便快捷的生活,对于隐私的让步是付出的条件之一,同时也支撑互联网平台的飞速发展。但隐私泄露、滥用而带来的恶意营销、大数据杀熟也正逐渐损害消费者权益,监管持续强调个人隐私保护重要性,相信更加安全有效的数据使用方式有望逐步推出并加以应用。此外,监管对于平台型企业的股权收购态度也有转变,更加保护依赖平台生态系统的消费者和参与者,我们认为未来在监管引导下产业链有望长期健康成长。

      严监管不等于遏制创新,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我们认为,近期对于金融科技公司的多维度监管强化并不等于遏制金融创新的发展,相反,在审慎监管前提下的金融创新才能更好地实现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贯通内外双循环的枢纽功能。虽然短期的监管约束强化了业务统一监管、资本补充要求、数据安全和反垄断,但长远来看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有望共筑传统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竞合新格局,实现全行业的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风险提示: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业务经营的不确定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