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点评: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 助推新能源领域投资

类别:行业 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殷中枢/马瑞山/郝骞/黄帅斌 日期:2020-11-04

  事件: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事件脉络: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历时已久,地方试点经验丰富。2011年,我国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探索经验。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2018年4月,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排职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至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为碳市场建设与管理提供了新的条件。

      据中国碳交易网数据,2019年全国9个试点体系总交易量9285万吨(同比+27.7%),累计成交金额近21亿元(同比+40.3%)。

      运行机制:

      根据文件规定,生态环境部将为重点排放单位分配排放配额。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排放配额作为交易产品,可以在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内以公开竞价、协议等方式进行交易。

      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生态环境部另行公布的其他减排指标,抵消其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用于抵消的CCER应来自可再生能源、碳汇、甲烷利用等领域减排项目。

      事件影响:

      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国际方面,有助于落实《巴黎协定》,实现碳减排目标;国内方面,有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后,有望在交易中实现价格发现功能,进一步提高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的经济效益,也有利于新能源交通工具的进一步推广。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有助于落实习主席关于中国2030及2060碳减排目标的庄严承诺,促进企业加大减排力度,通过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降低碳排放;另一方面,CCER抵消等激励机制,将促使企业加大清洁能源的开发力度,提升新能源方向投资。

      光伏、风电、垃圾焚烧发电等清洁能源及新能源车领域有望受益,建议关注:光伏领域标的:通威股份、阳光电源、福莱特、晶澳科技、隆基股份、爱旭股份等;新能源车领域标的: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亿纬锂能、恩捷股份、璞泰来、德方纳米;风电领域标的:日月股份、天顺风能、明阳智能、金风科技(A+H);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标的:瀚蓝环境、伟明环保、三峰环境、旺能环境。

      风险分析:

      碳交易市场建立进度低于预期,碳配额发放数量及价格发现机制设立掣肘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