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气设备、公用事业:2060碳中和目标打开非化石能源发展空间

类别:行业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刘俊/刘佳妮 日期:2020-09-24

  行业近况

      习近平主席9 月23 日凌晨在联合国大会发表演讲,重申中国将于2030 年实现碳排放达峰,并首次提出2060 年实现碳中和。发改委等四部门也于9 月23 日印发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1。

      评论

      首提2060 年碳中和目标,明确非化石能源主体能源地位。碳中和是指:通过非化石能源替代、植树造林、碳捕捉等形式,抵消自身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本次演讲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中国首次明确给出碳中和的时间表,也是中美印三个大型经济体中第一个给出明确时点的国家。我们认为后续围绕这一目标将出台系列政策。根据我们的测算,如果以本世纪中叶我国每年70-80 亿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费总量,按310克/度换算相当于23-26 万亿度电,在碳中和的目标下这些电量将全部由风光水核等非化石能源贡献,考虑优质水电、风电资源以及核电厂址有限,意味着累计光伏装机将超过7000 吉瓦。(截止2019 年末我国光伏装机205GW,相当于未来40 年年均新增装机170 吉瓦以上),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打开全新空间。同时碳中和目标也有望加速氢能、碳捕捉等技术的发展。

      重申2030 年碳排放达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有望提升。根据《巴黎协定》各国自主承诺,我国计划在2030 年实现碳排放达峰,此后每年碳排放总量逐步下降。我们在此前《美丽中国》报告中测算,这一目标意味着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比将达到约25%,意味着从十四五开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将进一步提速。如果以2025 年18%的非化石能源贡献节点测算,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将达到29 和81GW,其中光伏年均装机相当于2019 年的约3 倍。

      发改委等4 部门23 日发出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通过解决关键部件国产化、强化多能互补等方式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

      碳足迹核查、抵消有望推动碳交易和绿证发展,提升运营商盈利能力。为实现碳中和目标,针对碳排放的计量、交易等业务将会展开。我们认为碳市场将给予非化石能源运营商额外收益,一方面减低存量补贴电站现金流压力,另一方面提升新建平价项目的收益率水平。根据我们对发达市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对比,项目收益率越高的区域,项目开发将更为积极。因此新建项目收益率的提升将有望带动国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积极性。2017 年底启动的碳交易试点允许使用经核证减排信用(CCER)进行抵消,我们测算以每吨10 元来计算,光伏、风电、核电运营商有望获得碳交易收入1700 万~14 亿元,相当于2020 年盈利的2%~13%。

      估值与建议

      我们重申看好光伏制造产业链受益平价时代市场空间扩展同时价格止跌带来的成长逻辑,其中通威、大全、福莱特、信义光能、福斯特有望率先受益,而行业龙头隆基有望受益行业成长逻辑带来的估值提升。同时重申新能源运营商在平价项目逐步增加后现金流好转、估值修复的逻辑,其中龙源电力、信义能源有望率先受益。风电及综合设备供应商天顺风能、金风科技、东方电气、上海电气有望受益非化石能源装机增长带来的风、水、核设备订单增加。

      风险

      海外光伏需求不及预期;国内碳中和政策落地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