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点评:以奖代补 新政策着力氢能车全面、高技术发展

类别:行业 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沈彦東/潘子栋 日期:2020-09-23

9 月21 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科技部与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宣布开展暂定为期四年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用期,争取完成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构建完整产业链,为规模化产业化奠定基础。

    《通知》决定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示范区以外原则上不再给予购置补贴。同时支持申报的示范城市群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组建产业链条,并对新技术新车型进行应用,对商业模式进行探索,完善氢能源的配套设施和政策。

    以奖代补,推进打造完整产业链。《通知》及附件将评价与计算标准扩展至详细的电堆、车辆技术水平和配套的制氢产业,同时规定奖励只得用于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和新车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不得用于整车生产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这一改变背后是将对氢能车产业支持的着力点从整车厂扩散到上下游各个环节。同时每个城市最高达17 亿元(4 年)的奖励大幅高于以往补贴水平,力度空前。新政策将对产业的均衡、长期发展起到更强的推动作用,配合其中提及的对于商业模式的探索、对于规模效应的追求,氢能产业的规模和水平将有望大幅提升。

    以企业为合作核心,产业发展打破地区层次限制。目前多数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均为地方政府规划,在限定区域的情况下,受地理资源条件、人口分布、主导产业等因素影响,难免出现产业链部分环节在当地难以适宜发展的情况。随着《通知》明确以产业链上的优秀企业之间的合作为核心、企业所在城市自愿组合为城市群,企业主导、因地制宜、互相配合的组织方式有望将氢能车产业从地方性布局提升到全国性层次,加快规模发展和落地应用。

    推进新技术、运用新车型,实现规模化应用。随着70MPa 等新技术和大功率、中远程、中重型车辆等新车型得到发展使用,将改变我国以城市公交和物流车为氢能车主体、用途单一且数量稀少的格局。

    广泛使用带来产量提升后,也同样有助于降低购置单价和使用成本,促进氢能车进一步扩散装备。

    投资建议与逻辑:关注点从整车生产上升至产业链布局,拥有完整上下游布局,特别是车辆生产、配套设施、氢源等多方面都拥有完整业务布局的企业更吻合此次政策变动后的发展方向。技术实力决定未来发展,评分标准对于电堆和车辆性能、制氢工艺和价格有着较高的要求,加之以企业合作为核心的组织方式、聚焦于优秀企业的发展重点,行业尾部企业将逐步退出,技术实力突出的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们建议可关注自有氢源和加氢站、同时投资布局膜电极、电堆、整车三环节的美锦能源,专注电堆系统的亿华通和电堆产能提升中的雄韬股份。

    风险提示:产业政策变化;产业发展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