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五部委决定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

类别:行业 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张乐/闫俊刚/刘智琪/李爽/邓崇静 日期:2020-09-22

  核心观点:

      五部委决定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9 月21 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五部委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决定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1)为推进产业合理布局,示范应用工作在示范城市群开展,示范区以外不宜再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给予购置补贴;(2)支持方式上,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示范应用支持政策;(3)示范内容上,强调聚焦技术创新、找准应用场景、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如指出重点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等。

      补贴覆盖汽车推广、氢能供应全环节。五部门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氢能供应环节通过积分核算方式进行补贴,两者补贴上限分别为15000、2000 分,对应10 万元/积分的奖励,总补贴分别约15 亿、2亿元,示范结束后额外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获得资金的10%:(1)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环节:整车、关键零部件均有补贴,其中整车方面,单车积分为标准车积分乘以折算系数,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高于50kW 下折算系数高于1,标准车积分逐年下调,对于系统额定功率高于80kW 的货车,根据总质量分别给予1.1-1.5 不等的积分倍数;零部件方面,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均有积分补贴。目标包括燃料电池乘用车和商用车电池堆额定功率密度分别不低于3.0、2.5kW/L,纯氢续驶里程不低于300 公里,平均单车累计用氢运行里程超过3 万公里等。(2)氢能供应环节:按照车用氢气实际加注量给予积分奖励,积分同样逐年下调,但鼓励清洁低碳制氢及降低成本,对成本达标氢、清洁氢分别给予1 分/百吨、3 分/百吨的奖励,目标包括车用氢气年产量超过5000 吨、每公斤氢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小于15 公斤、加氢站氢气零售价格不高于35 元/公斤等。

      我国有望加速建成较为完整的燃料电池产业链。本次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引导政策,充分借鉴了之前新能源汽车补贴的经验,考虑更加全面,如不仅仅补贴购置环节,而是覆盖氢能供应到车辆推广全环节,同时直接对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等零部件进行补贴,以实现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的统筹发展。从“十五”至今,我国对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引导已经持续了二十年,根据免税目录合格证数据,18年-20 年8 月,我国燃料电池客车、货车产量分别均超过2600 辆,在新的政策指引下,在地方政府、相关企业积极响应下,我国有望加速建成较为完整的燃料电池产业链。

      风险提示: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不及预期;国家政策调整;技术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