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点评:规范的成本

类别:宏观 机构: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研究员:徐闻宇 日期:2020-09-17

事件

    9 月16 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度对外融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 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 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下调前述对外融资余额与净资产比例的最高限额。

    点评

    从无序到有序,监管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早在2015 年国务院便出台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但最终条例仍待落地。随着银保监会小贷通知文件的出台,预计条例也将进入到落地环节,从而对于小贷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规范的代价:谁来满足小额融资的需求?随着小贷行业的规范化运行,一个直接的引申是这部分被限的融资需求如何得到满足。截至2019 年12 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9074 家,全行业实收资本9478 亿元,贷款余额10043 亿元。从资产端来看,通知暂停新增小贷公司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及其他跨省业务,且由于通知要求小贷公司贷款不得用于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和对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这部分非规范性贷款对应的资产面临收缩的压力。从负债端来看,一方面通知加强了小贷公司准入监管,对股东资信水平、入股资金来源、风险管控能力等加强审查,另一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标融资限于净资产1 倍、标准化融资限于净资产的4 倍,这将限制灰色资金的流入。此前最高法降低了民间融资的最高保护上限至LPR 利率的四倍,这部分融资需求面临收缩的风险在加大,市场预计将逐渐定价规范化带来的成本。

    财政金融的新结合点。通知鼓励各地通过风险补偿、风险分担、专项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成本,改善金融服务。此前中办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指出更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也意味着约束之下,财政和民间金融的联系未来也将逐渐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