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评论:香港税务局就预约定价安排机制发布修订指引

类别:宏观 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研究员:张慧妍/张毅/Sam Johnson 日期:2020-08-07

  简介

      2020 年7 月15 日,香港税务局发布了《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48 号的修订版(以下简称“DIPN 48 修订版”1)。早在2012 年,香港税务局已引入预约定价安排(以下简称“APA”2),主要包括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和多变预约定价安排。而DIPN 48 修订版作为香港APA 的最新执行指引,将使香港APA 的相关规定与国际最佳实践保持一致。另外,香港税务局仍将根据香港与缔约国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下简称“DTA”)中的相互协议程序3(以下简称“MAP”)进行双边或多边APA 的谈签。

      具体而言,DIPN 48 修订版主要涵盖了以下方面:

      香港 APA 的法定制度;

      三阶段简化申请流程(原申请流程为五个阶段);

    签订 APA 后持续的报告和行政要求;

      APA 追溯至以前年度的可能性;和

      APA 将涵盖的安排类型(包括香港常设机构的利润归属)。

      在本税务分析中,我们将介绍DIPN 48 修订版出台后香港APA 的主要特征,以及在目前国际税收 背景下 我们对APA 的未来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