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行业跟踪报告:分类监管正式修订 引导行业差异化发展 具专项业务特色的中小券商有望弯道超车

类别:行业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孙婷/何婷 日期:2020-07-13

  投资要点:分类监管正式修订,增设两项业务加分项,鼓励券商突出特色业务转型,强化合规、审慎的经营导向。分类监管规定与此前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有利于引导行业差异化发展,具专项业务特色的中小券商有望弯道超车。

      【事件】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此次修订对其中12 条条款作出修改,《评价标准》中的具体指标也作出调整。此次修订对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促进证券公司规范经营,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引导证券行业差异化发展。分类监管正式修订与此前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在指标的加分标准上有一些调整。

      增设两项业务加分项,鼓励券商突出特色业务转型。此次修订,优化了券商分类评价的方式、标准,将营业收入计算口径由合并报表口径调整为专项合并口径,突出对证券公司主业收入情况的评价。同时,增设财富管理、机构客户服务及交易两项加分指标。此次修订既反映券商的综合实力,又反映其专项业务能力,引导券商突出主业、做优做强,实现差异化发展。具有专项业务特色的中小券商有望弯道加分。

      强化合规、审慎的经营导向。完善了对券商及其人员被处罚、处分的扣分规则;明确了若出现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严重失效等情形,对券商予以调降分类级别的依据;优化了风险管理能力的加分项,主要风控指标持续达标的加分门槛从2个评价期提高至3 个评价期;引导券商强化资本约束,评价期内风险覆盖率达130%予以加分;新设风险管理全覆盖及风险监测有效性评价指标,提高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其他修订要点包括:1)调整优化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对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盈利能力、信息技术投入评价方式等进行调整优化;2)完善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重点对附件《评价标准》中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评价指标与标准进行细化和完善。

      修订思路仍以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主,引导行业差异化发展。分类监管规定此次修订思路仍维持现行以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主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体系,着重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优化,强化合规、审慎的经营导向。根据2019 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98 家母公司口径券商中,AA 级10 家,A 级28 家,BBB 级28 家,BB 级12 家,B 级10 家,B 级以下10 家。我们认为此次监管修订办法出台有利于引导行业差异化发展,具专项业务特色的中小券商有望弯道超车。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大幅下跌带来业绩和估值的双重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