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金融行业点评:集合资金信托投资“非标”受限 鼓励发展证券类信托和服务信托

类别:行业 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罗钻辉 日期:2020-05-10

  事件:2020 年5 月8 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作为“信托新规”。信托公司需要加大证券投资以及服务信托等业务领域的拓展力度。主要内容与影响如下:

      一、集合资金信托投资“非标债权”受到了严重限制,标准化资产规模必须不低于“非标”。

      1)“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或者投资于其他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实收信托的50%。”

      这意味着集合信托投向“标准化”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50%,即“要想投非标,必须投标”。因此投资债券和股票的证券类资金信托大概率兴起,一方面具备类似公募基金的能力的信托公司可转型证券投资,另一方面“阳光私募”模式可增加。

      2)“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融资人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

      由于信托公司净资产普遍较低(2018 年平均为114 亿),因此单个非标项目的融资额严重受限。信托公司非标业务的“大客户集中化策略”难以为继。

      这一规定强行打破了房企和信托公司“一对一”深度合作关系,使得房企被迫与更多的信托公司合作。

      二、集合资金信托投资“标准化资产”迎来利好,属于监管鼓励方向。

      1)“封闭式资金信托”放开了单票持仓比例限制,使得定增、员工持股、配资等业务具备了合规的空间,有利于该类业务的复苏。

      2)“固收类资金信托”放开正回购可融入资金,该规定对于债券类信托业务构成利好,使得信托产品作为载体跟其他资管产品具有公平的竞争条件。

      三、服务信托不受限制,属于监管鼓励方向。

      “对于以受托服务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信托业务,均不再纳入资金信托,包括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企业年金信托、慈善信托及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服务信托。”

      四、明确了私募要求,投资者不得超过200 人。

      “资金信托面向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募集,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二百人”。“资金信托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不合并计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人数,但是应当有效识别资产管理产品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

      信托新规出台意味着信托可发行公募产品的可能性变得极低。此前,单笔委托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现在也不行了。另外,合格投资者认定严格,信托产品的资金募集难度进一步加大,发展机构投资者客户是重要方向。

      风险提示:信托风险资产规模和项目数量增加、信托项目到期兑付压力维持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