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行业信息点评:并表监管首批试点 头部券商有望获得更多资本运作空间

类别:行业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孙婷/何婷 日期:2020-03-29

【事件】证监会决定将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6 家证券公司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逐步允许参与试点机构试行更为灵活的风控指标体系。初期,对试点机构母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系数由0.7 调降至0.5,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系数由1 降至0.7。

    并表监管最早在2016 年便已提出。 2016 年6 月,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风控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符合自身发展战略需要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该办法还强调券商应当将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分支机构风险管理,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经过两年多准备,并表监管开始试点。2017 年4 月,证监会启动证券行业并表监管试点前期工作。两年来,相关证券公司持续加大投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系统,梳理风险管理流程,储备风险管理人才。2018 年9 月、2019年11 月,经行业互评和外部专家评审,6 家证券公司已基本建立能够有效覆盖各类风险、各业务条线、各子孙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初步具备实施并表监管条件。证监会决定将上述6 家证券公司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

    两项计算指标的优惠进一步节约净资本占用。证监会决定,并表监管初期,将试点机构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系数由0.7 调降至0.5,与将于2020 年6 月1 日实行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一致,试点6 家券商均为连续三年A 类AA 级及以上,因此影响有限。同时,将表内外资产总额系数从1 降至0.7,该项试点措施对券商优惠力度更大。

    并表监管有利于鼓励券商多元化发展,获得更多资本运作空间。近年来,境内资本市场持续发展,部分证券公司逐步出现集团化经营发展态势,有必要将行业风险管控边界从母公司层面扩展至合并报表视角,以利于更全面、及时、有效地评估风险,促使行业持续稳健发展。在并表监管下,将赋予头部券商更多的资本运作空间和高阶发展的空间。

    我们预计,并表监管将强化头部券商龙头地位。加强境内外子公司的综合监管,基于集团化、一体化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是未来打造本土航母级券商的重要支撑力。并表监管的试点券商本身为行业头部券商,预期未来在监管力争打造航母级券商的政策导向下,头部券商优势将更为明显,马太效应有望持续。

    风险提示:交易量持续走低,权益市场波动加剧致投资收益持续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