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税收专题研究:寓控于征 合理烟草税负水平促进行业均衡发展
本报告导读:
为加强烟草控制,国家均对烟草制品实行“寓控于征”的重税政策。烟草税价需统筹多方利益,我国卷烟综合税负约为67%,烟草税价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总体相适应。
摘要:
烟草税价需统筹兼顾多方利益,我国烟草税价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总体相适应,维持轻工行业-印刷和纸包装子行业增持评级。为加强烟草控制,全球多数国家均对卷烟等烟草制品实行“寓控于征”的重税政策,以混合税制和从量税制为主。全球卷烟平均税负为56.1%,其中高、中、低收入国家税负分别为65.1%、54.6%、31.3%,我国目前卷烟综合税负约为67%,已远高于中、低国家平均水平。我国烟草行业相关税负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统筹兼顾了控烟履约、保证财政收入和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等各方关系,平衡了烟农、零售客户和广大消费者各方利益。合理的烟草税收机制保障行业平稳发展,烟草产品消费升级趋势显著,带动相关产业链公司产品结构优化、盈利水平提升,新型烟草产品也将带来更多发展机遇。推荐标的:劲嘉股份。
我国烟草行业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烟草总公司对全产业链实行统一调配和管理。烟草于明末引进中国,清朝时期开始流行,清末民国外国烟草商占据主导地位,民族烟草业有所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探索调整,我国成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垂直领导,烟草业专卖专营,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对烟草产业链进行统一调配和管理。
我国现行烟草行业税利主要包含七税费二专项,烟草业税利占财政收入比例较高。烟草业涉及的税收种类较多,包括烟叶税、消费税、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其中烟叶税和消费税是对烟草业影响最直接的两个税种,此外还需缴纳国有资本收益和专项税后利润。我国烟草业工商税利和上缴财政总额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较高,2018 年烟草业上缴财政总额占全国一般预算收入5.45%。
烟叶税和消费税为烟草行业主要直接税种,我国卷烟综合税负水平约为67%。尽管烟叶税占全国税收比例较低,但由于烟叶税是地方税,是烟叶产地县、乡两级政府的重要税收来源。卷烟是烟草制品的主要消费品种,我国不断提高卷烟消费税税负,税制的改变也反映在卷烟市场的消费结构上,烟草行业高端化和消费升级趋势明显。烟草消费税目前为在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按从量和从价复合计税方式征收,根据模型测算,我国消费税实际税负水平约为41.38%,实际综合税负水平约为67.47%,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在2018 年10 月披露的烟草综合税负66.8%比较接近。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运行大幅波动风险,烟草行业产业政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