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浙江省电价调整政策点评:基准下浮降经营性用电成本 新电价机制影响有限

类别:行业 机构: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研究员:刘晓宁/王璐/查浩/邹佩轩 日期:2020-01-07

事件:

    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省发改委发文,将现行统调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上限为10%,下浮幅度下限为15%。

    本期投资提示:

    非经营性用电及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用电对应的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量,40%执行基准价。《通知》提出,居民、农业和暂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工商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量,2020 年暂按照各机组当月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量的40%确定,执行基准价,并继续执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以浙江浙能北仑发电为例,浙能电力公告自去年7月起标杆上网电价为0.3746 元/度(含税),加上环保电价0.027 元/度及超低排放0.01元/度,合计为0.4116 元/度。本次2020 年调价后这40%的电量基准价为0.4223 元/度(含税),调涨回了去年7 月因增值税税率下调3 个百分点而下调的1.07 分。

    除以上电量外,剩余省内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降0.0034 元,该类基准为市场电报价基础。《通知》中指出,现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电量,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由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并以中长期合同为主确定具体上网电价(包含超低排放电价),2020 年暂不上浮。所有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上网电价,与下浮0.0034 元的电价表中上网电价的价差,作为用户侧价格浮动的空间。

    以浙江浙能北仑发电为例,此次调价后,剩余60%电量的基准电价(含税、含环保电价及超低补贴)为0.4082 元/度。

    浙江省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市场电交易,或扩大市场电交易占比,以降低下游用电成本。

    2019 年度浙江省规划直接交易电量规模为2018 年度实发电量的40%确定,合计1400亿度。其中普通直接交易1270 亿度,售电市场交易电量(年度双边协商+月度竞价)约130 亿度。以浙江省1-11 月用电增速3.34%假设2019 年全年用电量为4684 亿度,市场电交易占比约30%。实际年度直接交易成交1233 亿度,折价幅度为3.07 分/度。2019年浙江省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规范中长期电力交易,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其中电力用户市场准入条件为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新政策文件下,40%基准电价0.4223 元/度,60%基准电价为0.4082 元/度,综合基准电价为0.4138 元/度,高于调整前的0.4116 元/度。我们判断此次调整基准电价后,将通过扩大市场电交易占比,实现降低下游用电成本的目标。

    投资建议:本次浙江省调价政策对基准电价影响较小,并从侧面反映出未来市场电规模扩大系下游降用电成本的主要方式之一。我们认为,近年来工业产能向电价相对较低的中西部转移,也是降低全国制造业成本的重要措施。新电价机制下区域供需格局对煤电价格影响预计将会更加凸显,推荐供需向好的区域龙头。我们判断供需格局良好的中西部省份煤电机组后续盈利变化趋势将会显著好于供需格局较差的沿海省份机组。同时在区域市场内部,高效的大煤电机组、煤电一体化项目等将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获取更多的发电量空间。重点推荐区域供需格局良好,利用小时有望持续提升的区域龙头:长源电力、内蒙华电、皖能电力、湖北能源。

    风险提示:全国用电需求增速不及预期,煤炭矿难等不可预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