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季报:2019年第三季度绿色债券市场规模迅速增长

类别:债券 机构: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 研究员:—— 日期: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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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第三季度发行总量:1043 亿人民币/145 亿美元

    在岸发行量:1002 亿人民币/139 亿美元

    离岸发行量:41 亿人民币/6 亿美元

    符合国际绿色定义的发行量: 403 亿人民币/58 亿美元

    最大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 亿人民币)

    最大发行领域:低碳交通

    市场概览

    2019 年第三季度绿色债券市场规模迅速增长

    第三季度,全球和中国绿色债券的发行量均较2018 年同期增加。符合国际定义的全球绿色债券总量虽然环比下降,但同比增长显著。

    尽管中国绿色债券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但较上一季度的发行量下降2%。 同时,中国发行人第三季度的发行量中40%(约合58 亿美元)与国际绿色债券的定义相符,45%未符合《CBI 绿色债券数据库方法论》的纳入要求。

    有15 只债券处于待定状态,占第三季度发行总额的15%,合计约21 亿美元。其中,最大规模的发行来自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总额35 亿人民币,合计约5.1 亿美元),这只债券待定原因是,发行人提供的信息不足以判断其是否与现有或新建的高密度水库有关(CBI 对水力发电的水库强度标准为5W/ 平方米或更高)。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在待定清单上排名第二,发行额为4.9 亿美元(约合34.8 亿人民币),由于募集资金投向信息暂不足,无法加以判断。

    募集资金用于发行人一般用途仍然是被排除的主要原因

    从发行量看,第三季度所有被排除在外的中国绿色债券中有63%将超过5%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般公司用途,且不一定与绿色资产或项目相关。 例如,广州地铁集团将所得款项的60%用于地铁建设,其余用于补充一般公司的营运资金。

    如果中国发行人更清楚地提供募集资金用于一般用途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则可能会有更多的中国绿色债券与国际定义相符。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政策分别允许50%和30%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一般用途的营运资金,如果此类要求进一步严格,那么则会有助于推动更多绿色债券符合国际定义。

    不符合国际定义的绿色债券总额中,39%是因为其支持项目不符合国际绿色定义。例如,“火电厂上大压小项目”符合中国的绿色标准,但却不被国际投资者认为是绿色的。而其余2%的债券则由于未能提供足够的信息而归为不符合国际定义的分类。

    大多数中国绿色债券在境内市场发行

    在2019 年第三季度,所有来自中国发行人的绿色债券中96%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中,有69%的债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上海证券交易发行的绿色债券有258 亿元人民币(36 亿美元),占第三季度总量的25%。离岸发行的绿色债券中,中广核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HKEX)发行其6 亿美元绿色债券。

    低碳交通是最大的募集资金投向领域

    作为符合CBI 定义的最大募集资金投向领域,交通领域的份额在第三季度上升至发行量的46%。其次是水(22%)和可再生能源(20%)。

    交通:在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的推动下,商业银行为交通领域项目融资的发行占比上升到50%以上。其他发行人还包括区域铁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发行人,如四川铁路投资公司和武汉轨道交通建设公司,后者发行了第三季度唯一的绿色ABS。另外两只债券来自北京基础设施投资和安顺汽车货运。前者是交通基础设施和地产开发领域的政府支持机构,后者是第三季度交通领域唯一的非金融企业发行人。

    水:第三季度投向此领域的绿色债券相对较多,五只债券的总规模为13 亿美元。其中大部分(82%)来自兴业银行,该只债券36%的募集资金用于可持续水资源项目。铜陵市建设投资和福州市水务投资分别是第二大和第三大发行人。

    可再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有关的债券发行在本季度规模相对较小,总额为12 亿美元。与大多数其他领域不同,它由一家非金融企业(中广核国际)主导,该公司在7 月发行了6 亿美元的债券用于风电融资。与交通领域的情况相类似,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是两家最大的金融企业。

    根据中国国内的绿色债券定义,清洁运输(35 亿美元),清洁能源(32 亿美元)和一般用途(13 亿美元)占发行量的前三位。

    政府支持机构的发行额在本季度达到51 亿美元,创下最大单季度发行记录。 但是,其中绝大部分(75%)与气候债券定义不符。 根据CBI 定义,判断一只中国绿色债券发行人是否为政府支持机构的依据是该债券是否被纳入万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指数。

    金融企业仍然是规模较大的发行人类别。其发行量的79%(37亿美元)符合CBI 的定义。其中三笔符合定义的债券分别来自兴业银行,浙商银行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金额最大的为兴业银行发行的绿色债券,总额为200 亿元人民币(约29 亿美元)。

    非金融企业下降到第三位,占发行总量的31%。 这包括19 家发行人的24 只绿色债券, 共计45 亿美元,其中只有17%符合CBI 的定义。定义的绿色债券来自不同行业的发行人,如中广核国际(能源行业)和中国巨石(制造业)。两只符合国际定义的绿色ABS 分别由武汉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发行和贵州省安顺汽车运输公司。

    60%的绿债都进行了外部审查

    德勤在本季度外部核查的份额占季度发行总量的24%,它为兴业银行的29 亿美元的发行提供了核查。 联合赤道以11 亿美元位居第二。 安永排名第三,为浙商银行和齐鲁银行发行的绿色债券提供核查。其余外部审查机构均来自中国国内。其中,中财绿融和中节能跻身前五。

    第三季度,未经外部审查的绿色债券份额以往相比较高,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