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政策解读:交通强国纲要发布交通基建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类别:行业 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 日期:2019-10-24

2019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提出,要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适度超前,推动交通发展的“三个转变”,到2020年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各项任务,并将未来发展目标分为两个阶段实现:第一阶段从2021年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形成“三张交通网”和“两个交通圈”;第二阶段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

    为实现上述目标,《纲要》确定了九大重点任务,分别就交通网络、交运装备、物流效率及模式、科技创新、保障体系、绿色交通、全球互联互通、人才队伍建设、治理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并提出了加强党的领导、资金保障和实施管理三项保障措施。

    总体来看,《纲要》作为建设交通强国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发展具有显著支撑作用。

    《纲要》注重综合交通网络发展,航空、铁路、水运、公路等领域有望得到较快发展《纲要》更加注重发展综合交通网络和打造立体互联、质量卓越的基础设施体系。《纲要》提出要“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构建便捷顺畅的城市(群)交通网,形成广覆盖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构筑多层级、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中长期来看,航空、铁路、水运、公路等领域投资均有望得到较快发展。

    在航空及机场建设方面,《纲要》明确指出,要依托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世界级城市群,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航空枢纽;完善航空服务网络,逐步加密机场网建设,大力发展支线航空,推进干支有效衔接,提高航空服务能力和品质;推动空陆等联运发展,形成统一的多式联运标准和规则;完善航空物流网络,大力发展航空物流枢纽,提升航空货运效率;培育充满活力的通用航空市场,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稳步扩大航空消费等市场规模;要提高民航的全球连接度,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不断深化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具备旅游、农业作业、应急救援等功能的通用机场建设。结合2018年11月26日民航局印发的《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行动纲要》来看,2021年至2035年,为实现从单一的航空运输强国向多领域的民航强国的跨越(运输机场数量450个左右,地面100公里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单元),我国民航基础设施体系有待完善。中长期来看,我国航空及机场领域将进入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周期。

    铁路及轨道建设方面,《纲要》要求进一步完善铁路先行的措施和方案,制定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行动计划,推动铁路发展由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大铁路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在基础设施布局方面,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在运输服务方面,构建以高铁为主的大容量、高效率的区际快速客运服务系统;优化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公转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有序转移。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主要运输方式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结合《纲要》、2016年7月印发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及2017年印发的《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预计未来十年,铁路及轨道交通领域发展空间可观,相关项目建设投资可能大幅增加。

    水运及港口建设方面,2019年10月16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强调将一流港口建设纳入交通强国建设全局统筹推进,指导相关地方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会议要求着力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以多式联运为重点补齐短板,系统优化供给体系,提升港口综合服务功能;加快绿色港口建设,构建清洁低碳的港口用能体系,加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加快智慧港口建设,建设智能化港口系统,加快智慧物流建设;加快推进开放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港航协同发展,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港口是水陆运输的节点和综合交通体系的枢纽,在支撑和拉动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港口结构化产能过剩的矛盾加剧,港口间竞争激烈,沿海港口建设投资连续负增长。未来,在愈发重视交通一体化发展和全球交通网络互联互通的大背景下,港口建设更倾向于资源的优化整合和港口综合竞争力的提升,进而提升整体经营效率。

    公路建设方面,《纲要》要求完善城市群快速公路网络,加强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级配和结构合理的城市道路网,打通道路微循环,提高道路通达性;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发挥公路货运“门到门”优势,同时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我国幅员辽阔,普通公路建设仍然是改善国家交通状况的主要途径,尤其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垦区林区更是极度依赖公路交通的便利带动脱贫减贫。近年来,我国城镇面积虽然不断增加,但仍有大量农村面积,若要尽快改善低层次的交通现状以实现精准扶贫,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即是加大公路建设投资。从目前来看,我国东部、中部地区公路建设比较发达,投资空间有限;而西部地区公路建设相对不足,加之相关政策支持,投资前景更为广阔。

    《纲要》试点工作陆续展开,多地发布最新交通项目建设计划2019年10月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启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共13个省、市、自治区被确定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先试先行,进一步扩大交通固定资产有效投资。会议要求将《纲要》明确的任务具体化、项目化,纳入规划,加快推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实施交通强国建设重大工程。

    2019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基建政策,《纲要》公布以来,地方基建投资的意愿明显增强,交通建设仍为基建托底经济背景下的重要抓手。近期,许多地区均处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其中,陕西、山东、江苏、浙江等省份还发布了最新交通项目建设计划。预计未来,各省市地区将结合编制《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地区篇,以明确具体的项目建设规划。

    发展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增强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能力在保障措施上,《纲要》提出要“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风险可控的资金保障和运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保障制度,鼓励采用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强国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交通建设的发展离不开巨额的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收益性较好的建设项目(主要为部分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能够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资金保障程度相对较高;而大部分交通建设项目(主要为普通国道、航道、普通省道、农村公路、普速铁路、部分高速公路及高速铁路)普遍偏公益性或收益性较弱,同时缺乏相关政策保障,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足,主要依靠财政资金的投入,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趋严后,该领域投资势必受到一定影响。从中长期来看,偏公益类基建领域仍将是未来交通建设投资的重点,而相关建设的顺利推进亟待交通投融资体制的加速配套和完善。

    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一定资金来源。2019年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并提出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重点投向铁路、轨交、水利等重大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将有利于政府优化安排项目进度,从而增强交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