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300271)重大事项点评:定增引入阿里系等战略股东 竞争力有望持续提升

类别:创业板 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陈宝健/邓芳程 日期:2019-04-12

事项:

    公司发布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5594 万股,募集资金10.55 亿元,发行价格为18.86 元/每股(现价为21.41 元/股),三家参与方分别为上海云鑫、四川兴晟、四川大数据公司,最终认购金额分别为2.5 亿、1.6 亿和6.45 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一代法律AI 平台建设项目、安全可靠软件适配研发、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评论:

    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股东,后续资源协同效应有望显现,华宇竞争力有望持续提升。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海云鑫、四川兴晟和四川大数据分别持有发行人 1.64%、1.05%和 4.22%的股份。其中,四川兴晟和四川大数据为一致行动人,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云鑫为阿里系创投,此次战略入股有望进一步提升华宇在AI、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领域的实力;此外,四川兴晟和四川大数据公司为国资背景创投,后续资源协同效应有望更加明显。

    募投项目有望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法律科技、市场监管、安全可靠领域的实力。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新一代法律AI 平台建设项目、安全可靠软件适配研发、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促进公司业务与AI、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更好地结合,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法律科技、市场监管、安全可靠领域的竞争力。

    19Q1 订单增速持续提升,验证我们此前对行业景气度上行的判断。根据业绩快报数据,18 年新签合同为39.66 亿元,同比增长40.39%,19 年一季度新签合同同比增长不低于60%,订单增速持续提升。此前我们发布了法律科技专题报告,提出智慧法院建设迎来了“从1 到N”的机会,步入高景气周期,公司订单增长持续加速验证了我们对于行业景气度上行的判断。

    投资建议:受益于智慧法院、监察委信息化以及智慧校园的高景气度建设,以及安可项目带来的增量,我们坚定看好公司19 年表现。维持18-20 年净利润预测为4.98 亿、6.13 亿、7.45 亿元,暂不考虑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预计18-20年估值分别为33 倍、27 倍、22 倍,维持目标价24.4 元,维持“强推”评级。

    风险提示:华宇元典业务进展低于预期;订单增速下滑风险;业务整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