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改革点评(高速公路行业):高速收费政策逐步合理化 推动行业发展

类别:行业 机构: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研究员:王立平/匡培钦 日期:2018-12-21

本期投资提示:

    新闻:交通运输部公布《公路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从高速公路企业经营角度看主要有以下几点影响:

    1、以收费方式筹措公路养护资金,有望延续高速企业对高速经营管理期。其中《公路法》第三十六条明确提出“收费公路可以采用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这从一定程度解决高速公路结束收费期后养护费用问题,明确了收费高速公路经营期结束后可继续以“公路养护”的名义继续收费。另外《公路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照本法规定投资建成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管理”改为“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照本法规定投资建成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届满,收费权由政府无偿收回”,其中删除“收回后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管理”项,这意味着经营期限届满,不再限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方为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期的延续,及经营期届满后经营管理方的放款,有望实现高速企业延续对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权。

    2、取消省界收费站,提高通行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公路法》删除第六十四条对省界收费站的规定,同时《条例》起草说明中强调“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取消省界收费站的部署和要求”。省界收费站的取消,一方面将减少繁忙高速在省界收费站区域的排队过站情况,提升通行效率,增加整体车流量;另一方面,从长期看将减少整体收费站员工数量,降低人工成本。

    3、确立“两个公路体系”思想,提升高速建设门槛,将提高投资回报质量。《公路法》第三条明确提出“坚持以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将继续减少收费公路比例,同时《条例》第六、七条明确提出提高收费公路设置门槛,严控收费公路规模,通行费收入较低地区禁止建设新路。这一方面减少资金低回报投资的现象,有助于提升投资者投资回报质量;另一方面也将防止并减少高速公路建设债务风险。

    高速收费政策逐步合理化,推动行业发展。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自1984 年至今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探索到相对成熟的合理化发展阶段。本次公路法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从整体上看解决了高速公路持续经营养护问题,也提出了降本增效、提高投资回报质量的具体方式及规则,将有效的推动行业发展。

    高速公路板块业绩相对稳定,现金流良好具有高分红防守特性。高速公路企业以路产收费业务为主,随着近几年来汽车保有量稳步增长,2017 年高速客车同比增长15.2%,维持了高速公路企业的业绩稳定性。同时高速公路依托即行即付的收费模式,现金流良好,整体看应收账款周转率可以高达30次以上,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整体为归母净利润的1.64 倍,具有高分红能力。其中地处长三角的宁沪高速,借助长三角经济带发展,客货车流稳步增长,根据前三年分红情况,我们预计18 年股息率有望维持5%以上,具有长期配置价值;地处珠三角的深高速,一方面受益新增路产投产,另一方面受益政府回收“三项目”,车流量稳增的同时,我们预计公司将根据“三项目”投资收益增加分红,极具防守配置价值。

    风险提示:经济大幅下滑高速公路车流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