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行业事件点评:药店分级管理政策如期落地 利好龙头连锁

类别:行业 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李勇剑 日期:2018-11-26

事件:11 月23 日,商务部公布《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零售药店分为三类:一类店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限制类药品)、中药饮片;三类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药品)、中药饮片。二类、三类药店按服务能力将由低到高划分为A、AA、AAA 三个等级。

    职业药师配置:一类店至少1 名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二类店至少1 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 名执业中药师)和1 名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三类店配备至少2 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 1 名执业中药师)和2 名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实行网上集中审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 可视为配有1 名执业药师。

    两阶段工作目标: (1)2020 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2)2025 年,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配套处方和医保政策:鼓励高评级药店做好与医疗机构的对接,提供承接医院门诊处方外配等相关服务。医保管理部门优先选择高评级药店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纳入定点药店范围。鼓励通过高评级药店提供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用药的医保费用结算服务。

    分级管理政策落地符合我们预期,方案与年初广东方案相似,但整体更温和。

    我们在18 年3 月广东推出药店分级管理政策时即提出,全国版的方案有望在今年落地,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符合我们预期。国家版的方案与广东相似,均将药店划分为三类。不同之处在于:(1)经营范围:一类店广东限定为非处方药;国家版定位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对甲类非处方药的态度尚不明确(之前业内流传的国家版本中一类店定位为仅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与此次相比更加严厉);二类店广东禁止销售中药饮片,但在国家版允许经营,由于中药饮片对药店的业绩贡献较大,国家版比广东宽松。(2)执业药师配置:一类店和二类店配置要求与广东相似,但三类店国家版要求配至少2 名执业药师且将远程审方视为配有1 名职业药师,显示出政策对远程审方持鼓励态度,与鼓励处方外流以及加强药店销售处方药监管的政策思路一致。

    制定两阶段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为2020 年和2025 年,加快行业集中度提升。

    药店分级管理后,监管思路更加清晰,利于优胜劣汰,优质门店有望享受政策红利,脱颖而出。从时间节点我们预计19 年各省将陆续出台当地分级管理政策,将强化行业集中度提升的预期。

    高评级优质门店配套处方外流和医保政策。此次意见稿提出分级管理的一条基本原则是“坚持服务医改”,保障“医药分开”政策落实,推进医保结算规范化。我们认为医药分开带来的处方外流要顺利进行必须与医保结算挂钩,统筹医保账户向药店开放是核心。由于目前国内药店仍有大量不规范经营行为,因此很有必要通过分级管理,筛选出高评级门店,然后对其放开处方外流和医保政策。

    对上市连锁药店的影响:短期或略增加经营成本。从广东执行情况来看,分级管理政策执行之后,短期可能会略增加药店的经营成本,尤其是执业药师的人力成本。但我们认为:(1)上市连锁药店本身经营更加规范,相比单体店和小型连锁来说,分级管理政策的执行成本上升有限;(2)短期执业药师成本可能会有所上升,但药监局数据显示2018 年9 月,我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45 万人,其中药店注册人数40 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约5 万人,接近于店均1 人的水平,执业药师注册人数近年有加快增长的趋势,我们预计达到供需平衡的时间不会太长,届时执业药师成本将企稳。

    中长期看,我们认为对连锁龙头构成较大利好:(1)并购难度可能会降低。大量的小店和小连锁经营压力变大,并购整合有望提速。(2)拥有更多高评级门店,充分享受处方外流和统筹医保报销的政策利好。

    继续强烈推荐连锁药店板块。我们看好政策推动和资金助力下药店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叠加处方外流带来的确定性成长机会。相关标的:益丰药房、老百姓、一心堂、大参林。

    风险提示:外延扩张面临的竞争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