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军工行业热点速评:航空工业出台中长期激励总体方案 促进长期稳定发展

类别:主题概念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王宇飞/吴慧敏 日期:20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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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出台中长期激励总体方案,印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暂行办法》。

      评论

      该《办法》是航空工业成立以来关于中长期激励的首个较为全面的制度文件。近年来,中航科工、天虹商场、中航光电的限制性股票,中航电测、耐世特、贵航股份的股票期权,金航数码、青云公司的岗位分红权等激励计划先后获得国资委批复,航空工业是国资委审批通过中长期激励方案最多的中央企业之一。本次《办法》的出台是在航空工业集团范围内推广实施《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委,2016 年)、《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2016 年)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吸引、保留和激励核心骨干人才,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办法》涵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国有科技型企业,涉及范围广泛;对三类企业中长期激励做出明确规定,有助于中长期激励的快速落地实施。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分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分红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三类,明确规定各类的适用范围、激励工具、激励条件、激励额度、激励收益、业绩考核、审批管理等要求,核心内容包括:1)激励对象为单位核心骨干人才而非全体员工;2)境内上市公司使用限制性股票,境外上市公司使用股票增值权;3)上市公司全部激励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总股本10%,首次授予股票数量不超过总股本1%;4)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应包括反映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反映企业持续成长能力的指标、反映企业运营质量的指标三类;5)上市公司由集团公司审批报国资委备案,非上市公司/国有科技型企业由集团公司审批/负责管理。

      投资建议:《办法》是航空工业推进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中长期激励由试点推广至全集团的重要推手,有助于激发整体经营活力,促进企业中长期发展。推荐中航光电(第一期激励仅占总股本1%)、中直股份、中航科工H、中航机电,关注中航电子。

      风险

      激励政策落实进度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