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002071):通过收购布局广告代理业务 为公司提供新利润增长点

类别:公司 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黄驰 日期:2014-07-01

1. 事件:

    公司公告计划斥资3.24亿元收购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80%股权与上海胜盟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布局广告代理业务。上海胜盟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长城影视聘请之审计师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400万元、1,700万元、2,100万元。浙江光线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000万元、2,600万元、3,200万元。

    2. 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一)通过收购浙江光线光线布局电视广告代理业务

    浙江光线主要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其中大部分是电视广告代理业务,也涉及少量的户外和互联网广告代理,以及产品路演、活动策划。通过收购浙江光线80%股权,公司的精品剧业务将与浙江光线的电视剧广告代理业务产生协同效应,纵向扩张公司电视剧业务布局,产生更多利润。

    (二)收购上海胜盟从电影广告代理进军电影业务

    上海胜盟由多位资深媒体专业人士共同组建而成,并以电影院线广告代理为主营业务,并开始介入地铁广告代理运营。上海胜盟除作为万达院线及晶茂传媒全国近500家影城全国广告代理公司外,还通过自身媒介能力整合了全国200多家优质影城,涵盖橙天嘉禾、奥斯卡、金棕榈、新世纪、横店、时代等优质院线,合计拥有144个城市、595 家高端影城、4,239块电影银幕的映前广告等优质媒体库资源。公司通过收购上海胜盟将布局电影广告代理业务,从而进而进军电影业务。扩展公司目前经营范围,分享电影行业快速发展的产业红利,并且通过获取广告代理利润为公司提供新的增长点。

    3.投资建议

    根据公司在2014年在积极进行外延式扩张,布局新领域领域,我们认为公司在目前估值水平上仍有提升空间。我们预计公司14/15年净利润将分别达到2.4/2.8亿元,对应摊薄后EPS 0.46/0.53元。当前股价对应14/15 PE为47X/41X,我们维持“推荐”评级。

    4.风险提示

    内生业绩增速低于预期,标的公司净利润未达到对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