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600403)2013年报点评:非标准审计意见 年报低于预期

类别:公司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朱洪波 日期:2014-04-16

事项:合并报表口径年报营业收入112 亿元,YOY下降 12.7% ;毛利率 29.9% ,YOY下降2.8 个点;归属母公司净利11.9亿元,YOY下降33.3% ,EPS0.50 元,每10股分红 1.5 元(含税)。

    1.非标准审计意见,天峻义海采矿权悬而未决

    因大有能源未能解决天峻义海采矿权零元被转让问题,审计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天峻义海作为全资子公司2013年净利润 5.6 亿元,占整个公司净利润接近 50%。天峻义海悬而未决的事项决定公司的命运与价值。审计师“1、根据目前取得的审计证据情况,未发现保留及强调事项段中涉及的事项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的规定。2 、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工作尚未结束,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论对大有能源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背景资料:2013年9 月中国证券报报道,全资子公司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聚乎更矿区一露天煤矿首采区采矿权(采矿证号:C6300002009101120044187 )零价格转让并将对应的采矿证变更至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独资企业)。大有能源第30号公告确认了此事,并进一步解释如下:“天峻义海将聚乎更采矿权转让给木里煤业集团,采矿证也相应由天峻义海变更至木里煤业集团,而天峻义海一直在经营管理煤矿并享有收益,表明采矿权所代表的开发权和收益权等实际权利本质上并未转让。基于许可证与实际权利不一致的状况,为保障天峻义海合法经营,木里煤业作出承诺(木里煤业函(2013)32号):在木里矿区整合及证照管理理顺之前,由天峻义海继续生产、经营聚乎更一露天煤矿首采区并享有生产经营收益。为妥善解决聚乎更矿权实际权利与采矿证所有人不一致的状况,公司已向青海省有关方面提出请求并积极协调,确保从根本上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及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012年义煤集团将天峻义海注入上市公司之时,该采矿权的评估价值 23.58 亿元,上市公司以此价格向义煤集团购得。而当前该采矿权却莫名被转让了。因此天峻义海这块被注入的资产存在重大瑕疵,对大有能源的生产经营构成了重大风险。大有能源曾邀请河南省政府出面与青海方面沟通,收效甚微。

    2013年1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因采矿权问题公开谴责了大有能源时任董事李永久和时任董事长田富军,指出他们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下,批复同意天峻义海采矿权变更。

    目前的情况是,尽管天峻义海目前已无《采矿许可证》,且相关生产经营证照也已相继过期,但依据木里煤业集团 2013 年 9 月16 日出具的《关于委托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对聚乎更一露天煤矿首采区生产经营的函》(木里煤业函(2013)32 号),在木里矿区整合及证照管理理顺之前,聚乎更一露天煤矿首采区继续由天峻义海生产、经营并享有收益。截至目前,天峻义海仍在公司的管控下正常生产、经营,未因有关证照的缺失和过期而受影响。

    2.天峻义海丧失直接销售权

    天峻义海 2013年销售模式由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变更为:按青海省资源整合政策 2013年度起天峻义海所生产的各类煤种依据新签订合同销售给青海省矿业集团天峻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原青海天诺矿产品资源有限公司,2013年10月份更名),含税销售单价(电煤除外)按对客户销售价格扣除 1%后金额,再扣除 10%确定;电煤含税销售单价按对客户销售价格扣除1%后减1 元/吨确定。青海省矿业集团天峻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将收购的各种煤炭销售给青海木里能源有限公司,含税销售单价(电煤除外)按对客户销售价格扣除 1%后金额;电煤含税销售单价按对客户销售价格扣除 1%后确定。再由青海木里能源有限公司与客户(天峻义海客户)签订合同,销售到终端客户,此项变更导致公司收入减少 1.1 亿元。

    3.包括天峻义海在内的矿井生产正常

    2013年大有能源经历了控股股东董事长被双规,大股东义煤集团被整合, 丧失采矿权等事件 ,但生产安排受影响不大,各矿井按照年初计划排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但煤炭价格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出现了较大跌幅。 以秦皇岛港口 5500大卡山西优混平仓价格作为参考基准,1H2013 年614 元/吨,同比下降 20%。2H2013 年563 元/吨,同比下降 11% 。以大有能源生产 5000大卡和4000大卡长焰车板价格为例,1H2013 年5000大卡520 元/吨,同比下降 7.8%。 1H2013 年4000大卡 425 元/吨,同比下降 11.6% 。2H2013 年5000大卡489 元/吨,同比下降 14.4% ;2H2013年4000大卡399 元/吨,同比下降 14.6% 。

    4.煤炭省外销售受到冲击,加强省内销售

    由于煤炭市场需求的持续疲软,煤炭同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晋、陕、蒙煤炭通过海进江渠道大举南下,对大有能源河南省内和华中、华东市场都构成了巨大冲击,加上铁路运费的不断上涨,省外市场的销售订单受到很大影响,湖南、江西、苏南、山东等地的市场的订单几乎丧失,湖北、苏北、安徽的客户数量也大大减少,省外销量由一百五十万吨降至五十万吨以下。2013 年根据市场形势的实际变化,大有能源调整经营策略,在全力巩固省内重点用户的前提下,尽力维持运距相对较短的湖北、安徽、苏北等地的业务,凭借与河南省内万基控股集团、神华孟津发电、大唐、华润、华能沁北发电、省投、中电投等央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地方政府政策层面的支持,保持了省内销售的稳定,销量没有下降,还有所增加。2013年原煤产量达到 2494.66 万吨,同比增产 251.30 万吨,增幅 11.2% 。销售煤炭 2366.06 万吨,同比增销 138.72万吨,增幅 6.23% 。

    5.盈利预测

    结合煤炭销售价格和生产成本等因素,我们预测2014-2016 年归属母公司净利分别为 8.09 亿元、9.79 亿元和 10.37 亿元,以股本23.91 亿计算,对应 2014-2016 年EPS0.34 、0.41 和0.43 元。煤炭行业处于盈利低谷,部分企业出现亏损,行业内公司估值波动较大,因公司仍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我们给予2014年15倍PE(行业中位数水平),对应目标价格5.08元,相应 2014-2016 年PE分别为15X ,12X ,11X ,公司矿权争端是最大的不确定因素,谨慎起见,调低至中性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