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600269):收费标准调升利好公司
动态事项
赣粤高速(600269.SH )公告,公司收到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和江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从4 月1 日零时起,统一调整江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具体来看,对客车一类车(7 座及以下)车辆通行费标准统一调整为0.45 元/车公里。其他类型的客车仍维持原定收费标准。 此外,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9 元/吨公里。合法装载车辆10吨至40吨部分,按0.09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45 元/吨公里收取,40吨以上部分按0.045 元/吨公里计费。超限运输车辆按原倍率执收。
主要观点
收费标准提升
此次调整对比原有标准来看,收费标准有所提升。
客车一类车收费标准由0.40 元/车公里调整为0.45 元/车公里,上升幅度为12.5% ;其他类型的客车仍维持原定收费标准。
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调整,基本费率由0.08 元/吨公里调整为0.09元/吨公里,上升幅度为 12.5% ;合法装载车辆 10 吨至40 吨部分,由按0.06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3 元/吨公里计收调整为按0.09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45元/ 吨公里收取,40 吨以上部分由按0.03 元/吨公里调整为按0.045元/吨公里计费――上升幅度在50% ;超限运输车辆按原倍率执收。
有利于营收增长
此次调整中,货运的调整幅度较大(公司总体的客货车车流量比例为1:3),有利于公司通行费收入的增长;同时由于收费标准提升可能会导致部分车辆分流,会对车流量形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综合考虑,我们认为此次收费标准调整对公司通行费收入的提升幅度在10%左右,利好公司。
投资建议:
未来六个月内,给予“大市同步”评级。
在我们的盈利预测中,暂不考虑财政补贴,同时新收费标准于2013年4 月1 日实行,我们预计公司 2013 、2014 年营业收入分别增长-0.73% 和2.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增长-27.40%和3.52% ;每股收益分别为0.36 元和0.38 元;相应的动态市盈率分别为9.38 倍和9.06 倍,估值居于行业平均,给予公司“大市同步”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