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点评:养老第三支柱起步 利好布局养老产业链险企

类别:行业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刘欣琦/谢雨晟 日期:2021-05-16

  事件:银保监 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21 年6 月1 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和新华保险。

      点评:

      发展养老第三支柱、缓解一二支柱压力是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主要原因: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以第一支柱为主的养老金体系支付压力逐年提升。根据2021 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当前我国60 岁及以上人口达2.6 亿人,占比达18.7%,较2010 年占比提升5.4%。而从我国养老三支柱的规模来看,截至2019 年末,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保基金)占比达82.7%,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占比17.3%,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占比仅为0.002%,由商业养老保险公司为主体发展养老第三支柱是缓解一二支柱压力的有效手段。考虑到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口规模较大,达2 亿人,且这部分人群一二支柱的保障相对不足,预计这是率先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开展第三支柱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主要原因。

      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储蓄需求,创新采用账户式管理体系: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本质上鼓励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储蓄的方式为养老提前准备,包括身故责任和年金领取责任。与2018 年试点的个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制形态不同,此次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首次采用账户式管理方式,为消费者建立更为灵活的“类储蓄账户”,有利于满足客户差异化的需求、对接保险公司多元化的服务:1)交费期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为投保人提供交费支持;2)积累期提供投资组合转换功能;3)领取期可衔接养老、照护等服务。

      激发养老年金市场发展,利好打通养老服务产业链的大型险企:在5月12 日召开的国常会上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提出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

      我们预计,结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预计后续政府、企业、险企的共同推动将激发养老年金市场的发展,利好年金类产品的增长空间。当前主要大型险企均积极布局养老产业,结合“保险产品+养老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预计同步提供保险产品和养老产业服务的保险公司更容易获得客户青睐,实现从“赚取养老金”到“运用养老金”的长期财富管理规划。

      投资建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养老第三支柱起步的重要标志,利好养老年金市场发展,维持行业“增持”。重点利好积极布局养老产业链服务的险企。建议增持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中国人寿。

      风险提示:政策推广力度不及预期;客户购买个人养老险意识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