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生物行业快评报告:“双通道”管理加速处方外流 连锁药店龙头企业将进一步受益

类别:行业 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徐飞/史玉琢 日期:2021-05-13

  事件:

      5 月10 日,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建立健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后,药品上市从“先进医院,后进医保”变成了“先进医保,再进医院”。为了解决“进院难”的问题并提高药品可及性,国家拟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一起形成谈判药品报销的“双通道”。

      投资要点:

      施行“双通道”分类管理,处方外流进一步加速文件中明确指出,国家将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等因素,对谈判药品施行分类管理。对于临床价值高、费用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将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此外,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还应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根据情况定期调整“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极大提升了部分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及居民用药的可及性,同时也加速了医保目录内部分处方药外流的实施和推进,不断提升药品零售行业整体市场规模。

      明确药店遴选程序,连锁龙头企业有望受益

      定点零售药店因其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性的优势,可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形成供应保障合力。但同时,对符合纳入“双通道”

      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的要求也更加严格:1)在信息化方面,定点零售药店要与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对接,确保药品、医保支付信息等方面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沟通;2)在药品管理方面,定点零售药店要建立符合要求的储存、配送体系,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部分药品有能力确保其质量安全;3)在专业性方面,定点零售药店要配备专业人才对患者合理用药进行指导,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在“双通道”定点药店的遴选中,连锁药店龙头企业在规模、管理、服务、专业等方面更加具有优势,除了有能力承接处方外流带来的增量外,专业的管理平台也有利于实现患者用药行为的全过程监管,有望持续享受政策红利。

      探索建立单独的药品保障机制,DTP 等多元化形式加速发展对于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将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保障患者合理待遇。而对于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可探索建立单独的药品保障机制来确定适宜的保障水平。

      单独药品保障机制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某些慢病、特病患者的经济压力、改善用药环境并提高居民健康生活质量;同时促进DPT、慢特病药房的加速发展,药品零售渠道价值进一步凸显。

      风险因素:政策推进、实施不及预期风险、疫情反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