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行业:生物质发电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新政出台 项目回报或承压

类别:行业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蒋昕昊/张钰琪/刘俊 日期:2020-10-21

行业近况

    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四号文”),明确了按照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国补资金额度,其中包含:

    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等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 小时,补贴电量按照利用小时数和项目容量的乘积测算。

    延续此前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规定;生物质发电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或者满15 年后,不再享受中央补贴项目。

    生物质发电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或者超过15 年之后,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评论

    满足合理小时数之后不享受国补或导致项目回报承压,“四号文”测算生物质发电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82500 小时,同时“四号文”提出生物质项目满15 年之后不再享受国补;按照15 年周期测算,平均每年合理利用小时数仅5500 小时。

    目前生物质发现项目运营周期基本在25 年以上,我们认为“四号文”如果顺利执行,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国补金额或将减少,导致未来生物质发电项目回报率或有承压,并且我们认为补贴占收入比重更大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影响大于垃圾焚烧项目。

    企业短期盈利影响有限,远期盈利不确定性加大。考虑目前上市公司存量项目投运期主要集中在2015 年之后,我们预计生物质发电企业近年盈利受政策影响有限。但是远期随着项目补贴期限逐步到来,企业未来远期盈利不确定性加大。

    响应此前政策,或加速支付责任向地方政府转移。此次国补按照合理利用小时数测算,延续此前《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中“补贴资金将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且中央分担部分有序退出”的政策方向。考虑到生物质发电一般都有调价机制以保障项目合理回报率,且生物质发电项目民生属性较强,属于地方政府刚需;未来如果地方政府逐步加大支付责任,或对生物质发电项目回报率有所支撑。

    绿证交易拓宽项目支付来源,或支撑项目盈利能力。“四号文”明确生物质项目不享受国补之后能够核发绿证参与交易。根据此前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的关于非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文件,绿证或将于2021 年期全面推行,我们认为此次给生物质发电企业合法绿证有助于增厚企业收入来源,增强项目盈利能力。

    估值与建议

    维持相关公司评级、目标价、盈利预计不变

    风险

    项目推进不及预期,补贴政策变化较低风险,应收账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