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电力周报第200期:长江保护主题指数发布 环保上市标的有望受益

类别:行业 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朱纯阳/张晨/宋盈盈 日期:2020-08-03

  上周,公用事业板块全面上涨。电力、环保、燃气和水务板块分别上涨3.33、2.93、2.55 和2.34 个百分点。电力、环保、燃气和水务板块涨幅均小于创业板指和沪深300 指数。高能环境、文山电力、国祯环保、联美控股分别在环保、电力、水务、燃气子行业中涨幅第一。

    【近期工作及本周工作计划】路演,发布公司点评报告《中环环保(300692)-2020 半年报点评:收入利润高速增长,双主业格局稳步拓展》;本周工作:

      拟路演,调研等。

    【短期观点-每周更新—长江保护主题指数发布,环保上市标的有望受益】

      7 月28 日,三峡集团联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了“中证长江保护主题指数”,并将联合基金公司发行跟踪这一全新指数的ETF 产品。“中证长江保护主题指数”

      选取100 只致力于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受益于长江保护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其中:长江流域环保设备、环保服务和环保工程类上市公司(污水处理、水环境工程、废水利用等)股票50 只;以长江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提供重要基础设施配套的上市公司(清洁能源、航道疏浚、港口交运等)股票20 只;在长江流域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因地制宜开展业务的上市公司(电子芯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股票30 只。 “中证长江保护主题指数”样本企业充分代表了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属性。

      三峡集团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现已全面铺开,已与长江经济带11 省市全面签署省(直辖市)级战略合作协议。三峡集团累计落地长江大保护项目335 个,落地投资超过700 亿元。在“中证长江保护主题指数”正式发布后,三峡集团即将与基金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长江保护主题ETF 产品。三峡集团作为长江保护主题ETF 的重要投资人,还将积极推动生态环保产业联盟成员成为长江保护主题ETF投资人。

      本次编制长江保护主题指数、发起成立长江大保护ETF 基金,将使得资本市场投资者可以指数化方式投资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类和绿色发展类上市公司,有利于为参与长江大保护的上市公司引入增量资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长江大保护事业。在本次长江保护指数中,有50%为环保行业上市公司,指数基金的设立将有望为环保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带来相应被动投资市场增量,对公司股价和估值有一定提振作用,也会提升相关公司的市场关注度。

      建议关注受益于长江大保护战略的相关上市公司,如碧水源、维尔利、先河环保、绿茵生态、国祯环保、博世科、高能环境、鹏鹞环保、中环环保等。

    【中期观点-环保升级体系】重点推荐顺序:碧水源、维尔利和先河环保。

      我们认为环保告别传统无差别无门槛的时代将逐渐过去,未来脱离常见主观印象的“升级”体系会是我们框架下的环保行业的发展主题。当前我国环保投资将面临三个方向的升级:从点源向大环境升级,从大众化、无害化向超净化、资源化升级,从单一股东结构向混合股东结构升级。从具体细分领域梳理来看,水的超净化和资源化、固废处理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以及环境监测的信息化和网格化是环保产业发展中未来将明确聚集资金的优质赛道。同时我们也正在积极关注其他环保子领域的模式升级和技术升级。

      建议重点关注三个赛道的行业龙头:碧水源、维尔利、先河环保;分别对应污水资源化为方向的水处理行业升级、垃圾分类为方向的固废处理行业升级、智慧环境信息化平台为方向的环境监测行业升级。

      我们在2019 年11 月发布了环保行业策略报告的升级系列首篇《即将发生的环保投资放量、升级与聚焦》,对行业未来的发展框架做了统一梳理,在今年6月和7 月相继发布升级系列报告的第二、第三篇——《垃圾分类逐步推行,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和《污水、水资源与污水资源化》。后续系列报告欢迎继续关注。

    【一周行业要闻】

      生态环境部:“十三五”累计下达生态环境资金2248 亿元 28 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7 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表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部配合财政部管理的生态环境资金有四项,累计下达2248 亿元。其中,水污染防治资金783 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74 亿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5 亿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06 亿元。

      农业农村部2020 年十大引领性技术发布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引领性技术集成示范工作,以支撑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每年发布10 项关于绿色增产、节本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引领性技术,着力打造集成示范样板,发挥引领作用,加快成果转化,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近日,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 年,县级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 年版)》推荐工作 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 年版)》

      推荐工作。

      《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全文公布!于12 月1 日起施行 《条例》

      共八章,76 条,适用于包括武汉市境内的汉江干流及其支流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条例》要求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汉江流域发展负面清单应向社会公开。禁止在汉江流域新建、扩建纳入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已经建成或者正在建设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整治方案,依法予以改造、转产、搬迁或者关闭。

      江苏: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9 月1 日起施行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9 月1日起开始施行。

      浙江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的管理,规范核查活动,现印发《浙江省重点(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自2020年9 月1 日起实施,有效期3 年。

      【风险提示】政策落实低于预期、项目进展低于预期、大盘系统性风险等。证券投资风险较大,本报告主要供机构投资者参考,个人投资者如参考报告进行投资,请认真阅读末页风险提示和评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