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点评-有保有压 消化“问题”险企集中到期压力

  事件: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228 号文),其中提出险企因流动性管理或者资负匹配管理需要,可以开发设计保险期间为5 年期以下的产品,但不得短于3 年,且实施额度和比例控制。

    两全新规有保有压。从边际变化来看:1.新规下原中短存续期产品(前4 个保单年度中任一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账户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5 年)相关内容废止。2.放开3-5 年期两全险产品的开发(此前不得低于5 年),但对照[2016]22 号文中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约束来看新规下3-5 年期两全产品限制有所收紧([2016]76 号文规定险企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险、护理险设计成中短存产品,因而两全险成为开门红的主力产品):a)保费规模标准方面,新规中两全险保费规模上限由原来的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 倍收紧至1 倍;占总保费比例由旧规中2020 年不超过总保费40%降低至20%;b)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不低于100%提高至120%;c)备案材料方面,保险公司开发设计5 年期以下两全产品新增三点条件(销售该产品原因+未来三年现金流预测数据+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影响情况说明)。3.再次强调两全保险期间与实际存续期间一致、两全险应以5 年期及以上业务为并规范产品销售宣传行为。

    监管核心目的为消化部分问题险企集中到期压力。新规提出险企因流动性管理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可以开发3-5 年期限的两全产品,并对资本和规模提出较高要求。行业中短存续期业务保费占比从2015年末的31%降至2019 年三季度末的4%,保费规模从7500亿下降到2500 亿,在彰显监管回归保障本源思路的同时客观上也隐含了部分险企的集中到期压力。适度放开3 年期产品也能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满足投保人多元化需求。

    对行业的实质影响有限。新规明确“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相关内容废止,但[2017]134 号中对年金产品前5 年不得有现金流返还的规定仍将继续有效。8 月,偿一代法定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11 月,监管约谈13 家人身险公司总精算师,窗口指导逐步停售4.025%长期年金险产品;近年来监管多次重罚险企变相突破精算假设缩短存续期限,回归保障本源监管理念未发生任何偏离。预计3 年至5 年期中短存续两全产品新增供给整体有限,不会出现快速增长进而造成明显挤出效应,对上市险企开门红销售策略影响不大。我们认为2013 年人身险费改至今仅有6 年的时间,“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仍将延续,两全险新规体现监管层在防范利差损风险的同时对部分此前激进险企因流动性管理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适度松绑,未来行业淡化开门红,聚焦长期储蓄和保障型产品将成为共识。

    投资建议:当前板块关注点逐步从资产端向负债端过渡,上市险企有序推进开门红预收和四季度收官工作,预计国寿、平安、太保和新华2020 年开门红NBV 增速分别为25%、8%、10%和5%,好于市场预期,看好估值修复与切换共振,当前估值对应19 年PEV 为0.7-1.3 倍,推荐标的:中国太保、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关注估值极具吸引力的新华保险。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快速下行,权益市场单边下行,保障类产品销售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