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Ⅱ:规范股东行为 助力行业长期稳健经营

类别:行业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赵然/李鑫 日期:2022-01-17

  事件:

      1 月14 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 号]1 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 年3 月1 日开始实施。本办法涉及关联交易比例限额、保险资金运用类比例上限等,旨在防范利益输送风险,助力行业稳健发展。

      简评

      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资金规模的提升,银保监会加大了对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本办法的出台,根据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股东关联交易的行为,利好行业聚焦以负债为核心的长期稳健发展。

      具体内容包括:

      1)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扩大关联方认定标准:既考虑一般认定标准,又以实质重于形式为原则,考虑是否可能导致银行保险机构利益转移。在关联方的认定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在以往的认定标准上,不仅加入持有或控制股权5%以下但具有实际影响力的股东,而且将具有重大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考虑在内,更加注重从实际影响力的角度认定关联方。

      2) 收紧关联交易金额:提高关联交易的门槛,对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为E 级的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的范围加以限制,向市场主体传导监管压力,倒逼保险机构提升治理监管能力。

      提高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要求,保险机构投资单一关联方、全部关联方的账面余额,关联方的投资金额,金融产品的投资份额的标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收紧,旨在加强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管控,遏制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中的不当行为。

      3) 完善内控要求:完善关联方信息档案,加入重要分公司、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人员的信息,推进关联方信息档案库的规范化建设。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明确关联交易管理责任机制,加强风险管控。

      同时,对于逾期未改正的会按照关联交易风险状况及影响采取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限制股东的权利或者责令其转让股权;依照法律法规采取相关监管进行处罚等措施。

      2021 年2-3 月,银保监会公开《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后首批行政处罚案件,永安财产、珠江人寿、北大方正人寿三家公司因关联交易相关问题受到处罚;2021 年9 月,根据《2020 年度保险机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评价指数》披露,2020 年行业有170 家保险机构开展了关联交易,其中,总分在80 分及以上的公司评级为A类共11 家(占比约7%);总分在80 分以下、行业平均分以上的公司评级为B 类共85 家(占比约50%);总分在行业平均分以下、基础分及以上的公司评级为C 类共65 家(占比约38%);总分在基础分以下的公司评级为D 类共9 家(占比约5%)。我们预计上市险企均处合规线以上、不受本办法影响;而将保险作为融资工具的类“金控”平台,以产业资本股东为主、侧重多元发展布局的中小型保险机构将受到压力,利好行业格局的优化。

      投资建议

      关联交易办法出台旨在防范股东利益输送乱象,助力行业聚焦以负债为核心的稳健发展,上市险企预计不受影响,整体利好行业格局优化。当前主要上市险企的PEV 估值仅0.5-0.7x,推荐顺序:友邦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太保。

      风险提示

      监管政策持续收紧、重疾险销售不及预期、人力增速大幅下滑、长端利率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