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34,151万元(二零一七年:人民币34,917.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2.2%。期内,股东应占亏损约达人民币4,296.2万元(二零一七年:盈利约人民币1,539.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379.1%。每股亏损约人民币5.18分(二零一七年:盈利约人民币1.85分)。
营业额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本集团的诉讼,导致本集团的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以及银行经营帐户被冻结,客户产生大量媒体空置,经营业务受到影响。由于本集团前期自有媒体数量减少,为保持竞争力,整合了多方面外部媒体资源,增加了经营成本,而近三个月媒体发布业务较去年同期下降约4,900万元,因此利润下降,产生亏损。
期内,本集团户外广告媒体发佈、终端传播服务、媒体制作和艺术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分别占营业额约48.52%(二零一七年:53.42%)、51.21%(二零一七年:45.53%)、0.27%(二零一七年:1.03%)及0%(二零一七年:0.02%)。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季度股息(二零一七年:无)。
媒体发佈业务
回顾期内,本集团媒体发佈业务之营业额约为人民币16,569.7万元(二零一七年:人民币18,656.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1.2%,占本集团总营业额48.52%。
营业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由于银行与本集团的诉讼造成客户退单及潜在客户不能合作,导致三季度媒体发佈业务受到影响。目前,本集团拥有媒体主要形式为社区媒体、户外大牌、LED大屏、专业市场媒体等。期内,本集团的主要客户来自快速消费品、媒体、房地产、金融、旅游等多个行业。
终端传播服务
目前,本集团旨在利用多年来线下积累的丰富网络资源,建立「共生、互生、再生」的生态圈。因此终端传播核心业务除了包括终端SI系统建立、导向标识系统建立、终端POP系统建立、终端道具智造、大型活动、展览展示及商业美陈以外,重点整合供应链及合作方,打造大贺+平台的概念。期内共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17,490万元(二零一七年:人民币15,896.5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约10%,占总营业额约51.21%。
媒体制作及艺术品交易业务
回顾期内,本集团媒体制作业务之营业额约为人民币91.3万元(二零一七年:人民币35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跌约74.6%,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0.27%。
期内,本集团艺术品交易业务无营业额(二零一七年:人民币5.9万元)。
对于广州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与本公司的诉讼, 本公司正向法律顾问寻求法律意见,以了解本公司对该事件采取合适行动。 考虑该诉讼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可能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产生持续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