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集团主要从事(i)电子科技及相关产品贸易,及(ii)媒体电商平台及媒体广告服务。
1.于二零二一年月三月一日,本公司与创新未来有限公司(「创新未来」)、黄伟文先生和刘雅诗女士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以扩大本公司业务规模。根据合作协议,凡经本公司认可的、具有海外市场(于中国内地以外国家或地区)的创新材料电子消费产品或生活消费产品,创新未来可以开发生产。上述产品的海外市场由创新未来负责销售,中国内地市场由本公司负责安排销售(只能销售给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企业)。无论销往哪个市场,创新未来均保证销售毛利率不低于10%,自开始销售的首年,销售总收入不少于5,000万港元,其后每年的销售总收入不会少于10,000万港元。
2.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之主要股东Honour Sky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慈善团体中国科技教育基金会,向本公司发出同意书,内容有关向本公司提供本金总额不少于港币1亿元之备用信贷(「备用信贷」)。备用信贷之提取将被用于本公司投资或收购或重组其它上市公司,以增加业务及资产。
本集团的贸易业务于过去10年一直稳步发展,并将于下一个10年更上一层楼。
即使疫情蔓延全球、中美贸易战持续、联交所决定将本公司进入除牌程序、两份大额合约被商业伙伴暂停,本集团的表现仍取得持续改善,足以证明本集团的业务正在增长之中。
本集团将继续于中国内地发展媒体电商及媒体广告业务。本公司董事及管理层将竭尽所能,带领本集团为其股东争取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