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营运民办学校逾20年,按招生人数计算,本集团是中国领先的民办学校营运商之一。
本集团的基本教育目标为「培养具有领导才能和自主学习能力的现代化人才,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作为一家教育服务供应商,本集团深信,我们肩负培育社会未来栋樑的责任,致力提供符合本集团价值观及态度的教育服务。本集团学校的课程不仅帮助学生取得优异学业成绩,亦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集团计划不断改善教育基础设施,以持续扩张学校网络,确保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因此,自2024年8月31日以来,本集团业务并无重大变动。
本集团的学校及招生
于2024年8月31日,本集团于中国有9所学校,于泰国有1所学校。
报告期后事项
(a)回购及注销部分债券
于2024年9月20日,本公司宣佈,自完成赎回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月20日的公告所载本金总额为500,000,000港元于2024年到期的2,088,000,000港元0.90%可换股债券(「债券」)当日起,本公司已根据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回购本金总额为60,131,614港元的债券(「已回购债券」),总现金代价约为32,471,072港元,相当于债券面值约54%之购买价。已回购债券占原已发行债券约2.88%。于清偿已回购债券后,尚未转换的债券本金额约为913,868,386港元。有关回购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的公告。
(b)出售附属公司
于2024年12月27日,中国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卖方」)与Xin Yu先生(「买方」)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收购Thai Education Holdings Co., Ltd.全部股权,收购总价为240.0百万港元(「出售事项」)。有关出售事项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的公告。
(c)有关债券的期后事项
根据债券条款及条件(「债券条件」),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7日,本公司于该日须按本金额连同应计但未付利息赎回全部债券。
本公司与合计持有或在经济上有权获得债券未偿还本金额至少75%的债券持有人特别小组已达成协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订立一份中止协议,载列订约方原则上同意实施及以其他方式使条款清单所载的交易(「建议交易」)生效。同日,由于债券的原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7日,债券已从联交所撤回上市。
于2025年1月17日,本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发出并发送通告(「该通告」),以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会议(「会议」),要求债券持有人考虑并酌情批准及通过特别决议案(定义见该通告)(须于会议上取得至少75%之大多数票数),该特别决议案将就债券作出若干豁免及修订,更多详情载于该通告。
于2025年2月10日,本公司已发佈会议结果,并宣佈其已于会议上取得多于75%之必要大多数票数,以批准及实施特别决议案并使建议豁免及建议修订生效(定义见该通告)。根据债券之经修订条款及条件,本公司已承诺(其中包括):
(i)将(1)于2025年2月17日(「强制赎回日期」)按本金额赎回本金总额为
430,000,000港元的债券(根据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本金总额按比例向全体债券持有人赎回),及(2)于2025年4月1日向截至2025年2月17日的债券持有人支付(按比例)由托管代理计算之利息金额(有关利息金额将由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知会受托人、主代理及债券持有人),利息金额将根据本公司、托管代理及若干债券持有人于2024年12月27日订立之托管协议(自2024年1月2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期间(包括首日但不包括尾日))的债券未偿还本金额430,000,000港元累计(「托管利息」)(而有关赎回后剩余的债券未偿还本金额,则为「债券剩余本金额」);及
(ii)债券剩余本金额将于本公司股份恢复买卖后的第10个营业日强制转
换为本公司股份(「股份」)(「转换」)(按当前换股价每股0.733港元,「换股价」),并入账列为缴足。
此外,鉴于会议结果,本公司须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批准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后10个营业日内,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不迟于2025年5月31日(「认股权证最后截止日期」)向每名投票赞成特别决议案的债券持有人支付认股权证作为同意费,以相当于该债券持有人的按比例应占份额(定义见该通告)的形式支付(形式大致载于认股权证的指示性条款概要);或倘本公司于认股权证最后截止日期仍未发行相关认股权证或
倘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未能通过发行认股权证的建议(以较早者为准),则以现金支付。有关认股权证的更多详情,请参阅该通告。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相关交易文件及有关发行认股权证的详情。本公司将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适时就(其中包括)认股权证详情及股东大会通告另行刊发公告及╱或通函。
此外,本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刊发另一份公告,内容有关债券的经修订条款及条件(「经修订条款及条件公告」)。该公告宣佈(其中包括),由于会议上已批准特别决议案,故自债券持有人接获有关债券剩余本金额附带的换股权按每股股份0.733港元的换股价获行使之转换通知后,股份(「换股股份」)将于本公司股份恢复买卖后第10个营业日配发及发行予债券持有人。
兹提述经修订条款及条件公告。本公司谨此澄清,换股股份总数应为660,120,581股而非660,000,000股(占紧接转换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8.30%及紧随转换后经发行换股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5.47%)。除上文披露者外,经修订条款及条件公告所载的一切其他资料及内容维持不变。因此,股权架构表应当修订如下:
于2025年2月18日,本公司宣佈,根据债券的经修订条款及条件,其已完成按本金额部分赎回本金总额为430,000,000港元的债券(根据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本金总额按比例向全体债券持有人赎回)。
有关债券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7日、2025年2月10日及2025年2月18日刊发的公告。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于2024年8月31日起直至本公告日期,概无发生任何其他可能会对本集团构成影响的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