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表现
报告期间,本集团的收益及毛利分别约为人民币1,391.7百万元及人民币436.7百万元,分别较2021年增加约1.5倍及45.7%。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631.6百万元,而去年则录得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15.4百万元。基本亏损为每股人民币211分(2021年: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5分)。
物业开发
合约销售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录得合约销售约人民币1,839.5百万元,较2021年增加约22.6%。于报告期间,合约销售建筑面积为121,326.6平方米,按年增加约21.3%。合约销售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5,161.6元,按年增加约1.1%。
合约销售及合约销售建筑面积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于报告期间在美利坚合众国(「美国」)圣何塞市及海南省三亚市及海口市、广东省湛江市及佛山市以及江苏省南京市进行的开发项目。
物业销售收益
于报告期间,已交付的物业建筑面积增加至114,657.3平方米,较2021年增加约7.2倍,主要由于中国三亚市及海口市、湛江市、佛山市、南京市及美国圣何塞市项目的已交付物业所致。物业销售收益约为人民币1,387.0百万元,较2021年增加约1.5倍,占收益总额的99.7%,继续成为本集团主要的收益来源及增长动力。
持作销售已落成项目
持作销售已落成项目指于各报告期末仍未交付的已落成建筑面积。于年末,99.6%的总仍未交付的已落成建筑面积均位于中国。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7个已落成物业项目,达人民币1,914.6百万元,较2021年增加3.8倍。
持作未来发展项目及发展中物业
持作未来发展项目及发展中物业拟于竣工后持作销售。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8个发展中物业项目,达人民币4,393.6百万元,较2021年减少36.2%。
于报告期间,鑑于近期物业市场的预期单位售价下降,若干于中国儋州及海口地区之发展中物业项目账面值为人民币2,035.7百万元的撇减至可变现净值为人民币693.0百万元。发展中物业的可变现净值乃根据近期预售价格及剩余估值法去作估计。
于报告期结算日,其中一个发展中物业项目账面值为人民币331.0百万元及累计减值为人民币153.8百万元在用途改变时转拨至分类为物业、厂房及设备内之持作未来发展的项目的在建工程。
物业投资
租金收入
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租金收入约为人民币4.7百万元,即租赁位于三亚凤凰水城左岸的服务式公寓及车位及位于儋州一期的店铺及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长滩市的公寓的收入。
投资物业
本集团投资物业指本集团持作租赁的车位及公寓。于2022年12月31日,投资物业的账面值约为人民币505.2百万元,较2021年增加约5.7倍,主要由于报告期间从已竣工物业转移约人民币488百万元的长滩市项目及公平值减少约人民币31.6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