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收益主要来自(i)物业管理服务;(ii)增值服务;及(iii)工程服务。于本期间,总收益由2020年同期的约人民币1,778.9百万元小幅增加0.7%至约人民币1,792.2百万元。
于本期间,物业管理服务收益由2020年同期的约人民币1,559.7百万元增加约3.4%至本期间的约人民币1,612.9百万元。
有关变动主要源于:
(a) 按包干制及酬金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益增加分别约人民币64.3百万元及约人民币0.7百万元,主要由于若干交付前服务项目于物业发展商向置业者/住户交付物业后转为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管理项目;
(b) 交付前服务减少约人民币8.9百万元,主要由于随着交楼,本集团提供的交付前服务减少,转变为物业管理服务收入;
(c) 顾问服务项下物业管理服务减少约人民币2.9百万元,此乃主要由于若干顾问服务协议到期所致。
于本期间,增值服务的收益由2020年同期的约人民币151.9百万元减至本期间的约人民币145.2百万元,减幅为4.4%。
增值服务收益减少乃主要源于:
(a) 销售及租赁协助收益增加约人民币3.8百万元,得益于本期推广销售服务及物业销售量回升所致;
(b) 线上推广服务所得收益减少约人民币3.3百万元,主要由于线上投资相关佣金所得收益减少所致;
(c) 其他增值服务收益减少约人民币7.2百万元,主要由于本集团业务转型所致。
于本期间,工程服务收益约人民币34.1百万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33.2百万元,减幅为49.3%。
工程服务收益减少主要源于:
(a) 设备安装服务收益减少约人民币33.8百万元,主要由于彩生活车位模式下的交易量减少及智能改进服务相应减少;
(b) 维修及保养服务本期收益约为人民币8.8百万元,与2020年同期持平;
(c) 节能服务本期收益约为人民币7.1百万元,较2020年同期微增0.7百万元。
服务成本主要包括劳工成本、分包成本、原材料成本(主要包括节能灯泡、对讲器材、保安摄录机电线、管道及其他)、公用设施成本、折旧与摊销、租金成本及其他。于本期间,服务成本约为人民币1,208.3百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约人民币1,197.4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10.8百万元或0.9%。服务成本增加与收益增幅相若。
本期间内,整体毛利由2020年同期约人民币581.4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2.5百万元或0.4%至约人民币583.9百万元。
本期间内的整体毛利率由截至2020年同期的32.7%略微下降0.1个百分点至32.6%。
(i) 物业管理服务
本期间内,物业管理服务的毛利由2020年同期的约人民币417.5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30.5百万元至本期间内的约人民币448.0百万元及毛利率由2020年的26.8%上升1.0个百分点至本期间内的27.8%。
(ii) 增值服务
本期间内,增值服务的毛利由2020年同期的约人民币143.5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16.4百万元至本期间约人民币127.1百万元,及毛利率由2020年同期的94.4%下降6.9个百分点至本期间的87.5%,主要由于本集团业务转型所致。
(iii) 工程服务
本期间内,工程服务的毛利由2020年同期的约人民币20.5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11.7百万元至本期间内的约人民币8.8百万元,主要由于本集团削减利润率较低的工程服务,而毛利率由2020年同期的30.4%下降4.7个百分点至本期间内的25.7%,主要由于智能改进服务相关成本增加所致。
本期间内,本集团于录得其他收益约人民币14.2百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亏损约人民币5.5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19.7百万元。该变动主要由于本期间美元贬值,若干借款及美元优先票据产生汇兑收益约人民币19.9百万元,而本集团2020年同期录得汇兑亏损约人民币9.2百万元。
本期间内,本集团的其他收入约为人民币26.0百万元,较2020年同期约人民币38.3百万元减少约32.2%。该变动主要由于本期间(i)利息收入减少约人民币12.5百万元;及(ii)政府补助及增值税返还减少约人民币2.2百万元。
本期间内,本集团销售及分销开支由2020年同期的约人民币6.5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8.9百万元至本期间的人民币15.5百万元。主要由于销售活动支付提成有所增加。
本集团行政开支由2020年同期约人民币188.0百万元小幅增加约0.3%至本期间约人民币188.5百万元。
本期间内,本集团按酬金制向所管理住宅社区支收的开支约为人民币34.7百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约人民币40.2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5.5百万元,降幅13.8%。支收金额乃基于按酬金制管理社区所投入的行政时间成本计算。由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精简职能人员,地区行政人员所产生及分配至社区的行政时数有所减少。
本期间内,本集团的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96.4百万元,较2020年同期的约人民币88.0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8.4百万元,增加幅度约9.5%,增加主要归因于本期间平均债务较2020年同期有所增加。
本集团所得税开支由2020年同期约人民币95.4百万元减少2.4%至本期内的约人民币93.1百万元,主要由于境外公司产生汇兑收益约人民币19.9百万元,且无需缴付所得税。
于2021年06月30日,本集团所持有无形资产的账面值为约人民币884.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953.5百万元)。本年无形资产摊销约人民币68.9百万元。
于2021年6月30日及2020年12月31日,商誉的账面值保持为人民币2,317.3百万元,故本期商誉无减值。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的现金总额由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458.6百万元增加10.3%至约人民币2,712.5百万元。银行结余及现金增加主要来自(i)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入约人民币538.6百万元;(ii)投资活动所产生净现金流入约人民币360.7百万元;及(iii)融资活动所用净现金流出约人民币640.3百万元。
贸易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就物业管理服务、工程服务及增值服务按包干制收取的管理及服务收入。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扣除信贷亏损拨备后的贸易应收款项约为人民币639.5百万元,较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547.0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92.5百万元,增幅为16.9%,主要原因为:受物业管理行业季节性的影响,物业公司下半年的回款情况一般较上半年理想,未结算物业管理费导致2021年6月30日的贸易应收款项较2020年12月31日的结余上升。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由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756.1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63.8百万元至2021年6月30日约人民币692.3百万元,主要由于向合作伙伴及供应商支付的可退还按金减少约人民币33.0百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优先票据的账面值约为人民币876.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552.7百万元)。
于2021年6月30日尚未偿还的优先票据已于2021年7月到期时悉数偿付。
本集团根据协议偿还本金及利息,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已发行资产抵押证券的账面值为约人民币7.3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0.2百万元)。
于2016年8月,深圳市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彩生活」)发行本金总额约人民币300百万元于2021年8月到期的资产抵押证券。截至2021年6月30日,账面值约人民币7.3百万元,及于2021年6月30日分类为流动负债。
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为1,454,868,000股(2020年12月31日:约1,454,868,000股),股本约人民币118.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18.0百万元)。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的现金总额(包括已质押银行存款)由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612.7百万元增加约8.2%至约人民币2,826.4百万元。在现金总额中,银行存款约人民币113.8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54.1百万元)已被质押或限制用途。
财务状况持续稳健。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约为1.4倍(2020年12月31日:约1.2倍)。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有银行及其他借款约人民币1,453.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956.7百万元)。其中约人民币1,428.1百万元的借款由本集团若干银行存款及若干附属公司股权进行抵押,余下借款约人民币25.0百万元为无抵押借款。
资本负债净比率由债务净额(即借款、优先票据及债券、已发行资产抵押证券的总额,并扣减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已抵押或受限制银行存款)除以权益总额计量。于2021年6月30日,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已抵押/受限制银行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2,826.4百万元,超过债务总额约人民币2,336.8百万元,故于2021年6月30日并无呈列资本负债净比率。于2020年12月31日,无呈列资本负债净比率。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经营业务。除以外币计值的若干借款及优先票据外,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直接外汇波动风险。
于年内,本集团录得外汇收益净额约人民币19.9百万元。
于2021年6月30日,撇除为酬金制社区僱用的员工,本集团约有13,755名僱员(2020年12月31日:约14,459名僱员)。薪酬乃经参考有关员工的表现、技能、资历及经验以及现行行业惯例后釐定。
除支付薪金外,其他员工福利包括强制性公积金(就香港僱员而言)及国家管理退休金计划(就国内僱员而言)供款以及酌情花红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