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报告期间,本集团主要从事提供(i)地基建筑;(ii)土地勘测服务;(iii)金融服务;(iv)消费品贸易;及(v)社交媒体电商销售、直播及推广业务。
地基建筑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提供地基建筑。本集团承接的地基建筑主要包括建造插座式工字桩、微型桩、竖桩、管桩及起重柱。本集团承接公营及私营部门地基建筑项目。于报告期间,地基建筑工程所得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约66.8%(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73.8%)。
土地勘测服务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亦作为承建商于香港为公营及私营部门提供土地勘测服务。于报告期间,土地勘测服务所得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约13.8%(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25.9%)。
金融服务
于报告期间,金融服务所得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约0.1%(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0.3%)。
消费品贸易
于报告期间,消费品贸易所得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约1.6%(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
社交媒体电商销售、直播及推广业务
于报告期间,社交媒体电商销售、直播及推广业务所得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约16.0%(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