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包括两个分部,分别为担保业务及中小微企业贷款。
担保业务
本集团向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对彼等偿付贷款或履行彼等的合约责任进行担保。当中,就融资担保业务,本集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本集团(作为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未偿还担保净余额为约人民币8,711.83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9,792.61百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担保费收入净额为约人民币116.92百万元,与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05.88百万元相比,保持相对稳定。
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贷款及垫款,包括委托贷款及小额贷款。
(a)委托贷款业务。本集团(透过本公司营运)将资金存入中介银行,再由中介银行将有
关款项转借予本集团挑选的最终借款人并向其收取固定利息。本集团通过银行提供相对大额的委托贷款,通常介乎约人民币1.00百万元至约人民币35.00百万元不等,且不受地区限制。根据中国国务院颁佈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融资担保公司不得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因此本公司采用委托具备经营贷款业务资格的银行代为发放贷款的业务形式。在本公司的委托贷款业务中,本公司、银行及借款人等相关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本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资金,向借款人收取委托贷款利息,承担贷款风险;银行收取代理手续费,代为发放委托贷款,协助监督贷款使用及收回,不承担贷款风险。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就委托贷款所收取的月化固定利率区间为0.5%(含)至1.15%(含)(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自1.2%(含)至1.8%(含)),乃根据借款人徵信情况、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担保方式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所收取的利率。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委托贷款余额约为人民币408.00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95.57百万元)。
(b)小额贷款业务。本集团(透过佛山中盈盛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佛山小额贷款」)运
营)向佛山地区内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提供垫款并向其收取固定利息。
根据有关规定,小额贷款业务是指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发放贷款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本集团透过子公司佛山小额贷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而佛山小额贷款是经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并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公司。受限于法规要求,本集团可以提供最高金额达人民币15.00百万元的小额贷款。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就小额贷款所收取的月化固定利率为0.55%(含)至1.8%(含)注(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自0.55%(含)至1.8%(含)),为根据借款人的徵信情况、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担保方式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所收取的利率。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小额贷款余额约为人民币659.40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580.31百万元)。该业务五大客户的贷款余额占于2024年6月30日总小额贷款余额约11.37%。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利息收入净额为约人民币47.12百万元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43.32百万元相比,增加约8.77%。
内部控制
本集团已实施以下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以管理其业务风险:
(1)担保业务方面:
(a)对于融资担保业务,业务获批准后,业务部门会安排与客户及担保人签立交易
文件。如提供任何可登记抵质押品,本公司会先向有关政府机关登记有关抵质押品的担保权益。风控部门按审批决策文件要求检查合同签署、反担保措施及补充事项等落实情况。一旦有关步骤完成,本公司的担保函生效或通知银行向借贷人放款。
本公司事后管理程序在担保业务发生后启动,通过事后管理程序,旨在担保到期前判别出客户有否任何潜在的还款困难,并于合适时采取预防措施。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监管人定期回访客户,瞭解客户各方面的状况,包括日常生产或营运情况、财务状况、信贷状况、贷款实际用途、反担保措施的变动、抵押品状况或价值的变动,以及借款人、实际控制人、或反担保人的任何重大不利变化,通过第三方服务商查询担保客户网上公开信息及获取舆情监测数据。
(b)本公司就融资担保业务设有若干措施及程序以监管公司的客户及其资产,其中
包括定期保后监管、特别保后监管、风险评估、存放抵押品程序及风险状况分类,相关细节如下:
(i)定期保后监管。项目监管人定期监管及评估项目状况及风险状况,按照监
管计划预测及评估风险状况,并向相关部门汇报。根据业务风险程度每半
个月、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或六个月进行一次监管。
(ii)特别保后监管。除项目监管人外,特别保后监管人会在有需要时进行保后
监管,一般包括:(1)具有若干营运风险的项目;(2)首次担保项目;(3)累计担保责任余额高的项目;或(4)具有若干行业风险的项目。特别保后监管人通常包括本公司的风控经理、资产保全部保全经理、业务部门或风控部门主管等。按每一个月进行一次监管安排。
(iii)风险评估。根据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本公司不定期制定业务指
引和行业风险分类指导意见,旨在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及风险控制。本公司对较高风险行业、易受宏观经济影响的公司或重大反担保措施处于不正常状况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实施更严格和更高的标准,并增加进行特定风险监管或组织专项风险排查。在每宗项目到期前,根据客户履约情况及本公司对该类客户的指导意见,风险管理部会同业务部门制定项目到期指引。
若在事后监管中发现存在影响还款的重大异常情况,项目监管人需及时向业务部门主管及风险管理部汇报,风险管理部会调整监管频密程度及风险级别、安排特别事后监管人进行实地监管、或组织风险项目研讨会商议处理方案。
(iv)抵质押品管理程序。抵质押品中包括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一般无形资产
并无存放规定。至于有形资产,公司会视乎项目风险、客户业务性质及抵押率,采取不同的措施,例如订立抵押及办理抵押登记、定期实地检查及透过本公司委派的第三方定期监管。对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本公司会不定期安排资产评估经理进行评估、通过房产网站查询同类型不动产的市场价格、或在登记部门查询该抵押不动产状态等。
(v)风险状况分类。本公司对项目事后风险进行评估,就担保或贷款的情况划
分五级风险状况分类,按照客户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还款能力、还款记录、还款意愿、反担保状况及其他相关重大负面事件等,将客户的风险状况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根据该等风险状况分类,本公司调整项目的监管级别及相应审阅频率,采取差异化的风险管控策略,加大对「关注类」项目的监管力度,重点对「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项目进行追收。
(c)若评估项目潜存较大风险隐患或风险暴露,本公司即启动追收程序。倘本公司
的担保业务的客户违约,本公司将须向贷款银行支付该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金额,加上于有关担保协议所载之时间框架内所有累算及未支付的利息及开支。本公司的追收工作一般由资产保全部门或法律事务部负责。追收程序主要涉及以下各项步骤及程序:
(i)本公司会于客户违约发生后透过致电客户,展开收款程序。其后,本公司会
于客户的业务地址及住址进行收款程序;
(ii)在客户违约的多数情况下,倘客户有意还款,而本公司发现客户的业务基
础健全,且预期现金流前景足以确保还款,加上本公司并无发现其他债权人采取强制执行行动,本公司将与客户共同制定还款计划并督促客户履行;及
(iii)当本公司评估客户的业务前景恶化或抵质押品价值下降,而客户并无意还
款或其他债权人采取的行动会损害本公司的权利时,本公司一般会选择执行其对抵质押品的权利。本公司将与客户协商出售抵质押品,所得款项收回本公司的损失。此外,本公司可能要求履行客户及其他担保人或反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或反担保。倘存有任何有关本公司对抵质押品权利或其他保
证措施的争议,本公司可能对客户采取法律诉讼或仲裁程序。本公司一般会申请法院就已质押或抵押的抵质押品颁令执行担保合同及出售权利。
(2)委托贷款业务方面:
(a)就委托贷款的审批而言,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项目调查报告并收集(其中包括)抵
押或其他担保措施相关材料、财务相关资料及客户的其他资料提交审批。本公司法律主审对调查报告及尽职调查文件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借款人诉讼情况、项目操作方案等。法律主审在审查借款人主体资格、反担保物的权属、涉诉信息等项目合规问题过程中有疑问,但未能在调查报告中找到相关信息时,会与项目经理进行讨论,并要求其对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开展进一步实地调查或面谈,并编制法律意见书说明交易所涉风险及进行的相关风险评估。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主席担任)将审批单个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集团公司净资产6%的委托贷款项目。任何超过该限额的委托贷款申请将由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b)就委托贷款的催收而言,贷后管理程序于业务开始时启动,以确定客户偿还到
期委托贷款是否存在任何潜在困难,并适时采取预防措施。作为项目监管人,项目经理根据监管计划拜访客户,全面了解客户情况,评估项目状况及风险敞口,包括日常生产或经营、财务状况、信贷状况、贷款实际用途及担保措施的变动以及借款人、实际控制人或担保人(如有)的任何重大不利变动,并通过第三方服务商查询与客户相关的网络公开资料,获取舆情监测数据。如监管中发现影响偿还的重大异常,项目经理应及时向业务部主管及风险管理部汇报,风险管理部将调整监管频率及风险等级或组织风险项目研讨会商议处理方案。
(c)若项目被评估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或面临风险,本公司会于客户违约后致电客
户启动催收程序,然后在该客户的营业地址及住宅地址进行催收。在客户违约的大多数情况下,若客户有意偿还贷款且本公司认为客户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基础及预计现金流前景足以确保还款,而本公司不知悉其他债权人采取任何强制执法行动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与该客户共同制定还款计划及促使该客户履行有关计划。若本公司评估客户的业务前景恶化或抵押品价值下跌,且客户无意偿还贷款或其他债权人采取的行动会损害本公司的权利,本公司一般会选择强制执行对抵押品的权利。本公司将与客户协商出售抵押品并收回所得款项以弥补本公司损失。此外,本公司可要求履行客户及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若本公司对抵押品的权利或其他担保措施存在任何争议,本公司可对客户采取法律程序或仲裁程序,届时本公司通常会向法院申请颁令强制执行担保协议及出售质押或抵押的抵押品权利。
(3)小额贷款业务方面:
(a)就所有小额贷款的审批而言,风险管理部将对贷前调查及实地考察的调查报告
进行审阅及审查,并审阅及核实报告中所述的借款人的家庭架构、实际收入、经营状况及偿还能力。此外,风险管理部要求出具担保人调查报告及抵押品估值报告,以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及可靠性。
(b)于贷款申请的审批过程中考虑及批准贷款的主要条款及条件,如本金、利率、
担保及抵押品(如有)的质量及充分性以及贷款期限。贷款应由小额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小额贷款审查委员会由三至七名对贷款申请拥有否决权的成员组成。通过严格实施上述授权机制,本公司确保贷款的条款及条件符合本公司信贷政策。
(c)就小额贷款而言,借款人通常须每月支付贷款利息,并于贷款到期时偿还本金,
本集团有时或会接受部分本金加利息按月分期付款。为确保及时收回小额贷款,客户经理将于相关到期日前提醒借款人的付款义务。
(d)本集团认为逾期一个月或以上的所有或部分贷款本金为逾期。倘贷款本金逾期
或贷款利息未于相关月末偿还,客户经理将拜访客户,提醒逾期状况,评估逾期状况及原因,初步评估风险水平、缓解措施及收回贷款的可能性,并向客户服务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及总经理报告。倘走访后逾期情况仍未改善并持续20天以上,客户经理连同法务部代表、本集团将再次进行现场走访,提醒违约客户的付款义务。倘逾期情况未解决并持续超过45天,本集团将安排与违约客户进行现场会议,就逾期金额协商还款计划。倘客户坚持不履行还款计划,风险管理部及法务部将进行以下步骤寻求收回:
(i)行使对担保人的追索权:倘贷款偿还由担保人担保,本集团将要求担保人
偿还贷款本金及应计利息;
(ii)抵押品的止赎权:对抵押品担保的贷款,本集团将启动止赎程序,向法院提
交呈请,附上并保留抵押品。获得有利判决后,本集团将向法院提交执行呈请,以拍卖或出售变现抵押品价值,随后将其全部或部分价值用于偿还贷款。
本集团期内进行的主要业务活动
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为巩固本集团的整体市场地位,本集团进行的主要业务活动如下:
1. 于2024年4月,本集团与浙商银行成功签约了「供E通」产品「见保即贴」的合作模式。「见保即贴」是指银行对通过本公司审批、提供保证的客户直接贴现。这种模式的创新简化了银行内部审批流程,极大地提高了业务的处理效率,能有效提升客户体验,为产品做大做强奠定了基础。
2. 于2024年5月,本集团中山公司「中山中盈盛达科技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成功落地「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产品,电子履约保函实现了保函申请等业务功能的线上操作,从源头上解决了传统纸质保函的办理流程繁琐和耗时长的痛点、难点,业务流程得到极大简化,变「费」为「保」,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减负增效,这意味着中山中盈盛达科技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突破电子保函新领域,在配合当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3. 于2024年5月,本集团云浮公司「云浮市普惠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落地「旅行社质保金保函」产品,产品为广大旅游服务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担保服务,对进一步推动旅游业服务品质提升,助力旅游强劲复苏具有重要意义,意味着云浮市普惠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百千万工程」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4. 于2024年5月,本集团云浮公司「云浮市普惠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云浮农商银行基于国家担保基金批量化业务模式开发的「云石贷」案例,荣获云浮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优秀案例「一等奖」。该产品既能为石材企业增信增额,还能大幅降低续贷成本,保障资金持续运营,助力石材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石材行业的高品质发展。
于2024年上半年,在政策支持和市场活力的双重作用下,中国经济呈现出稳中有进的势头,实现了稳步增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展望下半年,受政府宏观政策调控和经济转型升级驱动,中国经济结构预计将进一步优化,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将更加强劲。国内消费需求的逐步恢复、固定资产投资的扩大、科技创新的不断升级、外贸出口的稳定增长、国际合作的深化,叠加政府的综合施策,将为经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中国经济有望在下半年实现更加稳健和可持续的发展。
本集团(股份代码:01543.HK)自2003年5月成立以来,依托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积累,通过不断的行业深耕和转型与升级,精心打造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推动本集团迅速成长为备受瞩目的行业翘楚。2015年,本公司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开启了本公司发展的新篇章。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本集团持续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不断进行运营模式创新和拓展,构建了一个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释放潜力,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