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及毛利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总收入约为40.2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5.6百万港元增加约617.9%。
本集团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43.8%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66.7%,主要是由于马来西亚项目收入的毛利率相对较高及于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已完成之咨询项目。
其他收入及收益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及收益约为16.7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0.5百万港元增加约3,240%。其他收入及收益增加乃主要由于贸易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提高使得拨回金融资产减值亏损产生收益约15.3百万港元。
销售及分销成本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销售及分销成本约为2.5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3.0百万港元减少约16.7%。该减少乃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广告开支减少约0.8百万港元。广告开支减少乃主要由于本集团于过往期间为品牌重塑进行广告营销。
行政开支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行政开支约为17.8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18.5百万港元减少约3.8%。行政开支减少乃由于以下综合影响所致:(i)外汇亏损减少约2.4百万港元,此乃主要由于印尼盾兑港元贬值的损失减少;(ii)法律及专业费用减少约2.7百万港元,此乃由于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准备本公司与其债权人之间产生的安排计划费用增加;(iii)由于员工人数及购股权开支增加,员工成本增加约2.1百万港元;及(iv)由于中东及马来西亚的旅游费用增加,旅游及娱乐费用增加约2.2百万港元。
融资成本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融资成本约为1.8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12.1百万港元减少约85.1%。该减少主要由于安排计划减少相关计息债务及实际利率,导致应付票据及借款的利息开支分别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7.1百万港元及4.0百万港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0.7百万港元及零。
其他开支
本集团其他开支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41.7百万港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1.6百万港元。
其他开支减少乃主要由于金融资产减值亏损拨备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41.7百万港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零,此乃由于长账龄贸易应收账款可回收性提高。
所得税开支╱抵免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所得税开支约为2.4百万港元,而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所得税抵免约为8.8百万港元。该增加乃由于金融资产减值亏损拨备变动导致的估计税项影响。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应占联营公司业绩约为0.4百万港元,而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应占联营公司业绩约为0.8百万港元。该减少主要由于于南非的一名主要零售商的零售店定制LED产品的销售额减少,原因为照明工程的部署基本完成。
EBITDA╱EBIT
由于上文所述,本集团的EBITDA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亏损约58.2百万港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溢利约23.3百万港元。本集团的EBIT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亏损约59.6百万港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溢利约22.0百万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溢利╱(亏损)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亏损约62.2百万港元增加约79.9百万港元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溢利约17.7百万港元。除若干重大非经常性或非经营收入及开支外,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调整溢利╱(亏损)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亏损约23.5百万港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溢利约9.6百万港元。
财务状况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完成一系列重组活动并从银行及融资公司获得新的融资来源后,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持续得到改善。具体而言,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完成向一名投资者发行本金总额为10百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其中本金总额为7.5百万美元的可换股债券已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进一步转换为本公司的权益股份,极大改善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及财务健康状况。
本集团会继续建立新的银行关係,发掘债券、股权、与投资基金共同投资等其他融资方式,以持续完善本集团的资本架构。
业务
马来西亚
本集团在马来西亚开展「黑暗中的光」项目(「马来西亚项目」),帮助马来西亚当地的公寓解决照明问题,同时实现能源效率,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并获得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马来西亚项目在马来西亚雪兰莪州启动,该州共有约8,000栋公寓,计划到二零二五年安装约6百万支LED灯。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本集团与负责规划管理雪兰莪州房地产开发的马来西亚州政府机构Lembaga Perumahan Dan Hartanah Selangor(「LPHS」)在香港签订合作协议(「LPHS协议」),以加快推进该项目及提早实现该项目目标。
根据LPHS协议,LPHS(在雪兰莪管理约8,000套公寓)将向其在管的十二个建筑委员会(「建筑委员会」)下达关键绩效目标(「关键绩效目标」)。本集团将为各建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支持,以实现该等关键绩效目标。
根据LPHS协议,对建筑委员会的总体关键绩效目标分为两个层级:
层级1: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其在管公寓向该项目提供超过800,000支LED灯(占其在管公寓估计灯具总数的10%)。
层级2: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其在管公寓向该项目提供超过1,600,000支LED灯(占其在管公寓估计灯具总数的20%)。
在LPHS及建筑委员会的不断支持与承诺下,本集团相信马来西亚项目的部署将在不久的将来进入下一个快速发展阶段。
中国内地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本集团与位于中国内地合肥的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建立战略伙伴关係,通威太阳能是自二零二二年以来全球最大的多晶硅片制造商及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供应商。订约双方同意与当地客户合作为中东、中亚、东南亚及东亚地区的地面及屋顶太阳能发电市场提供合作品牌太阳能设备产品,预计到二零三零年市场规模将不少于30吉瓦。此举使本集团能够把握中东及世界其他地区的巨大市场机遇。
除此之外,本集团将继续于中国拓展节能解决方案及可再生能源项目业务。鉴于中国内地的「双碳」目标,本集团相信,未来将会有更多机会。
中东
期内,本集团开始于中东开展业务,目前正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的Leaf Tower合作开展节能项目,以增强其照明系统及冷却系统。
另一方面,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本集团于香港举行签约仪式,标誌着其与中东当地合作伙伴的合作正式启动。本集团与Lea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L.C.(一间于阿联酋成立的企业集团的一间附属公司,专注发展能源业务)就近期于中东开展业务合作订立谅解备忘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于中东提供能源管理合约节能解决方案,从阿布扎比的约700座商业、住宅及企业建筑起步扩张至覆盖整个阿联酋及中东市场;
(b)采购及提供自有品牌太阳能设备,以满足到二零三零年阿联酋100吉瓦潜在太阳能项目需求,估计总金额为150亿美元;及
(c)建立碳减排补偿平台。
这标誌着本集团在当地合作伙伴的支持下向中东市场扩张。本集团相信,进军中东市场未来能为本集团带来巨大的业务增长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