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回顾
本集团是中国领先独立物业管理公司。于2024年,本集团荣获以下认可及奖项。
于2024年7月,本集团两家附属公司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永成物业」)及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中奥」)荣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2024年度浙江省物业服务AAA企业。
于2024年8月,本集团荣获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广东物管协会」)颁发2024中国国际物业管理产业博览会—广东展馆优秀参展单位。于2024年11月,广东中奥荣获中国绿色低碳诚信认证企业认可为绿色低碳诚信经营认证企业,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生效。于2024年12月,本集团荣获广东物管协会颁发2024年度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最佳会员。
于2024年12月,广东中奥荣获获以下认可:广东物管协会授予2024新媒体运营卓越物业企业、2023–2024年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诚信标竿企业、2024广东物业行业综合实力企业、2024助力社会就业卓越物业企业及2024大湾区物业服务品牌企业。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线为物业管理业务。根据物业管理业务线,本集团从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清洁及绿化以及其他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本集团主要向物业发展商及业主提供广泛的物业管理服务,当中大部份为住宅物业、商用及政府楼宇。本集团提供的服务包括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及配套服务,例如清洁、园艺、物业设施维修及保养以及管家服务等。透过管家服务,本集团训练有素的驻场管家会为住户提供切合个人需要之优质物业管理服务。本集团的主要及长期业务重点为住宅物业市场,亦会向非住宅物业提供服务(包括单幢非住宅物业及住宅物业附属物业),如学校及商业大楼。
本集团相信,服务质素乃为奠定稳实基础以支持本集团业务增长之基本要素。本集团就物业管理服务持有多项资格及牌照,分别为CMS31950、IEC27001、ISO50001、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维持其于中国45个城市的地位,已交付订约管理合共555项住宅物业及非住宅物业(如商用或政府楼宇),总合约建筑面积为约60百万平方米。有关2023年12月31日已交付合约建筑面积约62百万平方米,减少约3%。
本集团致力透过现有客户基础及网络发展新业务关係,从而为本集团提供强劲内部增长。除内部增长外,本集团继续物色合适的收购目标,以强化其组合及增加于中国之地理据点。
地理分佈
本集团将继续策略性地选择有意进军的市场,专注于经济较发达且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高的市场。本集团在新城市立足后,会力图拓展同一城市或邻近城市内的业务,以发挥最大的规模经济效益。
清洁及绿化业务
本集团为物业发展商及业主提供一系列室内及室外环境清洁、绿化及维护业务。该业务部门亦为物业管理业务部门的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业主提供服务。因此,清洁及绿化分部的分部业绩由本集团的管理层按物业管理业务部门所分包的服务进行评估。本集团就清洁服务持有多项资格及牌照,即国家一级环卫清洁服务企业资质、E315甲级高空外墙清洗服务企业、ISO14001、ISO9001及ISO45001。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包括在中国的穿梭巴士、保安及维护服务、升降机相关工程服务、工程服务、销售工程零部件、餐厅营运及餐饮服务、为物业发展商及业主提供协销服务及咨询及代理业务。
本集团将继续维持身为独立物业管理公司的优势,以高质素服务及营运效率与市场对手竞争。本集团将积极与各地区的领先物业发展商及╱或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建立稳定合作关係,以及探索潜在发展中的项目。本集团将致力以现有客户基础及自身网络发展新业务关係,为本集团带来强劲内部增长。本集团并藉寻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之物业,以扩展其客户组合。此外,当有适当机会时,本集团将透过收购及合作以加快其于中国的业务规模扩展及覆盖。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及2023年4月17日的公告。广东中奥要求梁锡伟(「梁先生」)不时(i)支付期权价格余额;及(ii)完成抵押余下183个天誉花园停车位的登记手续。梁先生仍未结付及完成抵押登记手续,此举构成对第二份补充协议的违约。
广东中奥已就(其中包括):(i)期权价格余额人民币20百万元及所有应计利息;(ii)违约金;及(iii)有关广东中奥有权以拍卖或出售抵押物业(包括一套住宅及227个天誉花园停车位)的所得款项优先受偿的判令,针对梁先生向中国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提出索偿(「索偿」)。于2023年4月14日,广东中奥接获法院有关索偿的受理通知书。本公司已收到法院于2024年4月17日作出的判决(「判决」),法院命令(i)梁先生于判决生效日后10日内支付法院判决的未支付期权价格人民币30,565,479.45元及相关利息金额(以期权价格人民币20,000,000元为基数,年利率10%,自2023年4月1日起止);(ii)梁先生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款(按照法院确定的方法计算);及(iii)广东中奥有权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包括一栋房屋及227个天誉花园停车位)的价款优先受偿。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收到上诉人梁先生作为上诉人针对该判决于2024年5月13日提出的书面上诉。梁先生对该判决的上诉已由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上诉法院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的判决,上诉法院裁定(其中包括):(i)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及(ii)上诉的相关费用由梁先生承担。本公司正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针对梁先生的判决。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2022年1月31日、2022年8月1日、2023年4月17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6月3日及2024年10月30日的公告。本公司将适时通过进一步公告的方式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通报与索偿相关的任何进一步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