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绿色动力充分展现了国有企业、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担当。集团上下迅速部署,在严格实施厂区消杀、做好员工健康保障工作的同时,各项目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力做好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其中深处疫情中心的武汉公司更是积极配合当地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弃物,为打赢武汉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应有贡献。公司积极克服新冠疫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生产经营工作取得显着成绩。运营项目在保持「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同时,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在建项目进展顺利,海宁扩建项目、红安项目、宜春项目、丰城项目、惠州二期项目陆续并网发电,产能更上一层楼;项目拓展再创佳绩,新增三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A股非公开发行继续稳步推进,公司于三月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并于五月份正式回复。公司根据再融资新规调整了A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后的方案于6月底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11,128,651.2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48,732,696.2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54%。截至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5,177,101,759.0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总额为人民币3,427,505,032.45元。具体如下:
1、营运项目稳定运行,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本公司共处理生活垃圾397.93万吨,同比增长17%,处理秸秆16.35万吨;实现上网电量(含秸秆发电)为12.26亿度,同比增长27.58%。本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运行管理工作,二零二零年上半年紧紧围绕「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强化安全环保管理,深化精细化管理,稳定生产,排放达标。通州项目荣获「2020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成为公司第二个获此殊荣的项目。
2、在建项目进展顺利,五个新项目竣工投产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公司在建项目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对工期的影响,建设进展顺利,安顺项目二期工程、海宁扩建项目、红安项目、宜春项目、丰城项目以及惠州二期项目一阶段陆续并网发电,新增产能6100吨╱日。截至六月底,永嘉二期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40%,平阳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40%,石首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30%,金沙项目、惠州二期项目二阶段已正式开工,葫芦岛危废项目填埋场已完成施工总量的70%。
3、项目拓展再创佳绩,新增三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零二零年,本公司保持项目拓展力度,新项目拓展与项目并购双管齐下,先后签署朔州项目、章丘二期项目两份特许经营协议,成功收购莱州项目,并成功中标惠州市惠阳区污泥、餐厨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PPP项目,项目储备更加丰富。
4、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二零二零年,紧跟公司项目大型化趋势,继续推进大型炉排的研发和使用,完成了自主研发的600吨焚烧炉试运行工作,设备运行稳定,燃烧状况良好;完成了自主研发800吨焚烧炉的加工制造、总装试车和900吨大型焚烧炉的初步设计工作。上半年公司新获得专利授权2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底,本集团累计获得的专利授权已达64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50项)。
2020年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力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因此,中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仍将处于大有可为的机遇期,行业竞争激烈的格局也将维持。实施方案同时规定,到2023年,46个重点城市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随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更多城市实施,全国更多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将面对分类可能带来的影响。
今年以来,有关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新规陆续颁佈。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办法印发后需补贴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财政部根据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总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技术进步等情况,在不超过财政部确定的年度新增补贴总额内,合理确定各类需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办法印发前需补贴的存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需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按流程经电网企业审核后纳入补助项目清单。以收定支原则可能制约行业未来增速。
6月19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佈了《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明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后,电网企业可拨付补贴资金,并在结算时将未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期间的补贴资金予以核减。同时规定,纳入补贴范围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出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违法情形被处罚的,电网企业应核减其相应焚烧炉违法当日上网电量的补贴金额。将「装、树、联」及达标排放作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拨付条件,将对行业整体规范运营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本公司将以「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为企业使命,充分发挥自身在品牌、技术、人才队伍以及融资渠道等方面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克服行业新挑战,继续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优化在建项目工程管理,提高运行项目管理水平,推进股权融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确保运营项目安全生产、达标排放,将疫情对全年业绩的影响降至最低,努力完成年度生产目标;将继续快速推进项目筹建和建设工作,确保永嘉二期项目、平阳二期项目、石首项目到年底分别完成施工总量的90%、80%和90%;确保金沙项目、惠州二期项目二阶段完成预定施工任务;开工建设登封项目、朔州项目、莱州项目;力争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年内开工。稳步推进A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