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行业发展
2021年,面临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风险挑战,中国政府陆续出台了适用于中国电力及与电力相关行业的新法规及政策措施。
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公告中所提及「中国」,不包括台湾、澳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以下为中国政府及其他有关监管机构于2021年至本公告日前颁佈的主要法规及政策措施,预期该等法规及政策措施将对本集团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1.2021年1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一》」)。
《指导意见一》明确指出,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着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着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及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为保障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有效实施,《指导意见一》还部署实施了一系列重点工程,提出从健全法规标准、构建政策体系、健全价格机制、完善财金政策及强化科技支撑五方面完善污水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
《指导意见一》的发佈明确了中国环保产业污水处理的政策方向,本集团环保产业中水处理业务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二》」)。
《指导意见二》明确指出,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着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着,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着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指导意见二》的发佈将为本集团环保及节能解决方案业务、风光电厂运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机遇。
3.2021年5月1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
《通知》提出了总体要求,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通知》要求建立併网多元保障机制。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併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併网,2021年保障性併网规模不低于9,000万千瓦。
《通知》的发佈,标誌着风电、光伏发电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本集团风光电厂建设运营带来新的契机。
4.2021年5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三》」)。
《指导意见三》提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主要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其中,「两高」项目包括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
《指导意见三》要求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指导意见三》的发佈设定了「两高」行业超低排放的要求,预计将对本集团环保节能产业形成利好。
5.2021年11月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一」)。
《意见一》明确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意见聚焦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明显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明确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任务,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等。
《意见一》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打好城市水治理攻坚战,强化污染协同治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意见一》的发佈有利于清洁能源发展,为本集团环保、节能、风光电厂建设运营等产业带来良好的经营环境。
6.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
《方案》部署了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
《方案》的发佈预计将对本集团环保及节能产业、风光电厂建设运营产业形成利好。
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抓好精细化管理,持续完善全面预算管控,强化全过程成本管控,持续提升资金管控水准;二是提升安全环保水准,切实抓紧安全体系建设,打造本质安全企业;三是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推进审计监督和风险管控全覆盖。
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一是推动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全过程科技专案精细化管理;二是推动技术培育,积极培育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治理核心技术,推动核心技术在应用中不断完善;三是推动科技转化,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全流程、全週期,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优化高质量发展结构
一是强化市场行销,实施区域市场服务中心业务体系转型,探索实施数字行销转型;二是加大重点专案开发力度,加强新市场、新业务开拓;三是强化海外业务,牢固树立「走出去」意识,谋划新的目标市场,深化绿色国际交流与合作。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