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人民币7亿6,440万元,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增加约11.7%,主要由于果冻产品及糖果产品销售额分别增加12.4%及17.2%所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消费者意欲从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的打击中逐渐恢复。本集团的销售额受到中国消费者意欲逐渐复甦的积极影响。此外,于过去数年,本集团致力发展其新销售渠道(「新销售渠道」),例如透过中国主要零食连锁便利店(「零食连锁便利店」)进行销售。该等新销售渠道的扩展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见成效,并促进了我们果冻产品及糖果产品的销售。
儘管本集团的销售业绩已逐渐从COVID-19疫情中逐步恢复,但我们的许多分销商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受到COVID-19控制措施的打击。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部分分销商遭受巨大的财务困难,因此本集团遭遇来自该等分销商的缓慢结算或违约。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约为人民币7,890万元。为缓解飙升的分销商信贷风险,本集团于回顾年内对分销商的销售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了严格评估,以淘汰业绩不佳的分销商。故我们的分销商数目由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1,095名减少至2023年12月31日的729名。
本集团的毛利率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35.7%下降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8.6%,乃由于通过新销售渠道销售的利润率普遍低于通过分销商销售。本集团的广告及推广开支减少约34.5%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030万元,乃由于零食连锁便利店的销售所需的广告及推广活动减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亏损净额人民币1亿480万元,去年则为人民币7,53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亏损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分销商结算缓慢或违约,导致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增加约人民币3,140万元。
收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益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同期增加约11.7%至人民币7亿6,44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销售业绩受到中国消费者意欲复甦的积极影响。此外,本集团致力发展其新销售渠道,该等新销售渠道的扩展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促进本集团的销售额。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729名分销商(2022年12月31日:1,095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由于本集团于回顾年内对分销商的销售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了严格评估,以淘汰业绩不佳的分销商,分销商数目减少33.4%。
果冻产品
果冻产品的收益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5亿9,220万元增加约12.4%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亿6,560万元,主要由于上文所述的新销售渠道的扩展所致。
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源自果冻食品的收益增加约5.7%至人民币3亿5,280万元,而源自果冻饮品的销售额增加约21.0%至人民币3亿1,280万元。
甜食产品
甜食产品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收益增加。甜食产品的销售额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7,300万元增加约17.2%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8,560万元。增加乃主要由于上文所述的新销售渠道的扩展所致。
饮料产品
中国饮料市场的竞争仍然异常激烈,且由若干主要品牌主导。本集团饮料产品的收益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增加约1.5%至人民币520万元。来年本集团将持续把其重心从饮料产品转移至核心及利润更高的果冻产品。
其他休閒食品
其他休閒食品的收益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约42.2%至人民币810万元。该减少乃主要由于本集团于回顾年内把重心从其他休閒食品转移至核心及利润更高的果冻产品。其他休閒食品包括蛋糕、麵包、豆干产品及蛋捲等。本集团将继续开发新的健康休閒食品,以满足客户的不同口味。
销售成本及毛利
销售成本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增加约23.9%至人民币5亿4,540万元,主要由于销售额相应增加所致。毛利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约10.4%至人民币2亿1,890万元。毛利率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35.7%下降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8.6%,主要由于通过新销售渠道销售的比例上升,而通过新销售渠道销售的利润率普遍低于通过分销商销售。
销售及分销开支
销售及分销开支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约5.5%至人民币1亿980万元,主要由于于回顾年内广告及推广开支减少约34.5%至人民币6,030万元,乃由于零食连锁便利店的销售所需的广告及推广活动减少。
行政开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行政开支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5.5%至人民币9,920万元,主要由于管理层严格控制成本。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须基于产生自或源自本集团成员公司所在及经营所在司法权区的溢利,按实体基准缴纳所得税。根据百慕达及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规则及法规,本集团于百慕达及英属维尔京群岛之成员公司无须缴纳任何所得税。本集团于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无须缴纳所得税,乃由于截至2023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等公司于香港并无产生任何应课税收入。中国附属公司须就其年内应课税溢利按所得税税率25%缴纳所得税。
本集团并无就中国企业所得税、香港利得税、百慕达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所得税计提任何拨备,乃由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于该等司法权区并无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
年度亏损净额
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亏损净额人民币1亿480万元,较去年的亏损净额人民币7,530万元增加约39.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亏损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乃由于分销商结算缓慢或违约,导致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增加约人民币3,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