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收益(主要来自宁波裕民、绵阳瑞安及华晨东亚汽车金融等主要营运附属公司所营运业务之销售净额)为人民币518,000,000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产生之人民币507,900,000元增加2.0%。收益增加主要源于来自电动及混合动力车制造商之订单稳步上升,惟增长因市场竞争加剧令汽车金融收益减少而被抵销。
未经审核销售成本由二零二三年首六个月之人民币365,500,000元上升13.4%至二零二四年同期之人民币414,500,000元。本集团之未经审核毛利由二零二三年首六个月之人民币142,300,000元减少27.2%至二零二四年同期之人民币103,600,000元。由于上述变动,本集团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之未经审核毛利率下降至20.0%,而去年同期则为28.0%,主要由于期内原材料(例如铝)之成本上升,而汽车金融之利润在激烈市场竞争下减少所致。
未经审核其他收入由二零二三年首六个月之人民币19,600,000元减少58.7%至二零二四年同期之人民币8,100,000元,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减少及于二零二三年调整开支之超额拨备所致。
未经审核利息收入由二零二三年首六个月之人民币348,900,000元减少15.4%至二零二四年同期之人民币295,200,000元,源于银行存款利率、短期存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下降。
未经审核销售开支由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之人民币19,300,000元减少35.2%至二零二四年同期之人民币12,500,000元。销售开支减少主要源于收紧成本控制令员工成本降低。因此,销售开支占收益百分比由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之3.8%下降至二零二四年同期之2.4%。
未经审核一般及行政开支由二零二三年首六个月之人民币201,500,000元减少12.4%至二零二四年同期之人民币176,600,000元。因此,未经审核一般及行政开支占收益百分比由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之39.7%下降至二零二四年同期之34.1%,主要源于收紧成本控制。
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确认之未经审核贷款及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备抵净额为人民币13,900,000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之人民币25,700,000元减少45.9%,主要由于拨回就应收联属公司之款项及账款作出之预期信贷亏损备抵所致。
未经审核财务成本由二零二三年首六个月之人民币1,000,000元下降20%至二零二四年同期之人民币800,000元,源于无需确认银行融资成本。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仅有涉及汽车金融业务之银行借贷,由此产生之利息开支已确认为相关业务成本。因此,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之财务成本仅为租赁负债之财务支出。
本集团之未经审核应占联营公司业绩包括确认华晨宝马作为本集团联营公司之贡献,由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之人民币3,759,500,000元减少27.3%至二零二四年同期之人民币2,734,700,000元,主要由于华晨宝马表现下滑所致。
华晨宝马于二零二四年首六个月之国内销量达312,730辆宝马汽车,较二零二三年同期售出之334,076辆减少6.4%。然而,受惠于中国新能源汽车(「NEV」)行业之快速增长,电池电动车(「BEV」)分部继续强劲增长。
此外,华晨宝马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出口海外之汽车总数(主要为X3BEV型号)达13,967辆,较二零二三年同期出口海外之16,595辆减少15.8%。
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已达成重整华晨雷诺之要求,向华晨雷诺出资合共人民币13.4亿元,重新取得华晨雷诺之控制权,持有其缴足注册资本80.72%。因此,华晨雷诺之财务报表重新于本集团之财务报表综合入账。此外,由于渖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的徵收计划,故华晨雷诺计划迁出其现有工厂及办公室物业。
作为交换条件,本集团最迟将于二零二五年三月获补偿合共人民币451,400,000元。华晨雷诺亦已根据一项为期10年(首3年为免租期)之租赁取得新工厂及办公室物业。本集团之未经审核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由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之人民币4,022,600,000元减少27.0%至二零二四年同期之人民币2,937,800,000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之未经审核所得税开支为人民币1,472,100,000元,主要源于附属公司于期内支付股息预扣税,而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则为人民币277,200,000元。
基于上文所述,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录得未经审核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1,473,300,000元,而二零二三年同期则为人民币3,744,10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29201元,而二零二三年同期则为人民币0.742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