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收益人民币40.8百万元,而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可比期间」)录得收益人民币49.1百万元。本集团自石油勘探业务以及油储业务产生毛利润人民币16.3百万元(于可比期间:人民币20.3百万元)。
于本期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为人民币345.2百万元,而于可比期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为人民币444.8百万元。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减少主要由于美元及港元的汇率波动相对温和所致。本集团于本期间录得外汇亏损净额人民币118.0百万元,主要由于以美元及港元计值的借款出现升值所致。相较之下,本集团于可比期间则录得外汇亏损人民币222.9百万元。
出售事项及相关担保
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本公司已与独立第三方东唯有限公司(「买方」)订立有条件买卖协议(「协议」),以出售造船、海洋工程、工程机械及动力工程板块(「造船及工程业务」,连同造船及工程业务控股公司统称为「出售集团」)的核心资产及负债(「出售事项」)。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其中出售事项已获股东批准。
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三日就出售事项签订第二份补充协议(「第二份补充协议」),据此(1)出售集团之控股公司Able Diligent Limited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买方转让销售股份;(2)买方同意促成免除或解除本公司就出售集团所欠借款提供的相关担保(「相关担保」);及(3)买方同意以本公司为受益人就销售股份订立股份质押。
出售事项已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日(「出售日」)完成,而Able Diligent Limited之销售股份(「销售股份」)已转让予买方。除下文所述之财务担保合约外,与出售事项有关的所有资产及负债均于出售日终止确认。本公司分别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订立第三份、第四份、第五份及第六份补充协议。根据最新补充协议,买方将促成解除或免除相关担保,并于适时完成相关登记。
本集团及买方一直就促成全面免除或解除所有余下的相关担保紧密合作及同意当相关担保完全免除或解除及相关登记手续完成时,出售集团之所有债务将由买方承担。
自出售日起直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财务担保约人民币2,210,636,000元已获解除,占出售日财务担保总额的37.17%。
儘管于本期间并无解除相关担保,本公司在过去三年半内就解除相关担保采取了以下行动:
(i)本公司定期与买方就解除相关担保的进度和状况进行持续讨论;
(ii)本公司与买方一直积极与相关银行及借款人磋商,以免除或解除相关担保;
及
(iii)本公司亦维持其与银行及出售集团的借款人的关係。
本公司及╱或买方(视情况而定)自二零一八年起已编制并向相关银行及借款人提交解除担保建议,初步目标为于二零二零年前分批解除相关担保。然而,儘管本公司及买方已采取上述行动,但相关担保未能于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期间全部解除,乃因为(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于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持续影响业务运作及导致停业;(2)中国大陆主要城市于二零二二年爆发更具传染性的COVID-19变种并导致封锁;及(3)银行的解除过程耗时,并且在程序及管理上很复杂,特别是各银行或借款人有其自身的内部审查程序和审批层级。随着解除担保工作的进一步推进,相关银行及借款人需要更多时间就解除担保建议进行内部风险评估。由于本公司仅作为相关担保的担保人,本公司未必总能与相关银行及借款人就若干财务状况或将会对买方施加的责任进行磋商。该等讨论只能由买方发起,而本公司将无法控制相关进度和时间。
儘管如此,本公司及买方均致力于促使相关担保在二零二四年年末前全部解除。
于本公告日期,相关担保(本公司将其分类为相关担保A至D,以便参考)的最新状态及预期解除时间概述如下: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向出售集团提供在解除或免除过程中的相关担保(包括本金及利息),金额为人民币6,118.5百万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021.8百万元)。作为该等财务担保的代价,本集团确认财务担保合约人民币5,118.6百万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5,036.9百万元),将于免除或解除该等相关担保后免除。
出售事项的详情披露于二零一九年年报附注18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及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之该等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之通函。
债务重组
进行出售事项的同时,本集团亦已进行及执行一系列债务重组安排,旨在减轻本集团的财务负担。总体而言,借款人对本集团表示支持,且整体情况已在持续改善。
(a)偿还有抵押银行贷款
有抵押贷款以出售集团的若干资产作抵押,本集团已将清偿贷款与相关担保D一同捆绑。该贷款为有抵押银行贷款并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转让予一家独立金融机构。
本公司有意动用与本公司一名股东(「该股东」)于二零一八年订立的美元融资(「融资」)偿还该有抵押银行贷款。融资总额为250百万美元,为免息无抵押,到期日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预期将动用融资分批偿还尚未偿还的有抵押银行贷款,且所有该等还款须于二零二四年年末前偿还。经与该股东讨论后,据本公司所深知及可得资料,该股东承诺提供本公司所需的融资,以于二零二四年全额结清尚未偿还有抵押银行贷款。
(b)延长承兑票据到期日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未偿还承兑票据为人民币25亿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4亿元)。
本公司于本期间一直与承兑票据持有人进行持续讨论及磋商,以期取得其同意延长逾期负债。本公司管理层已采取积极做法并与所有承兑票据持有人就延长承兑票据到期日进行多次讨论。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前,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171.7百万元的承兑票据之到期日已成功延长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儘管余下票据持有人尚未就延长余下负债到期日向本公司授出最终同意,本公司一直积极与该等票据持有人就延长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335.4百万元的承兑票据到期日进行磋商。有关磋商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尚未定案,乃由于若干商业条款仍待讨论及定案。
本公司目前正在制定偿还尚未偿还承兑票据的计划,该计划将视乎本公司的财务表现及与潜在金融机构就再融资即将进行的讨论而定。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就此与任何相关方达成明确的偿还条款。本公司管理层一直积极跟进上述事项的状况及进度,并通过例会持续监控相关进展和发展。
上述债务重组措施之目标为改善本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与出售事项的目标一致。本集团预期完成出售事项以及成功免除或解除相关担保将为承兑票据的到期日延长及结清带来正面影响。
获取财政资源
为进一步改善本集团就其未来发展之融资情况,本集团于本期间继续动用若干融资安排,主要为于二零一八年与一名股东订立之融资。融资总额为250.0百万美元,为免息及无抵押,到期日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直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已动用约120.4百万美元,主要用于油田开发、偿还剩余债务及一般营运资金。
本公司亦预期将继续将融资用于偿还债务、本公司能源业务的资本开支及作一般营运资金用途。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全球地缘政治衝突频发。红海局势升级导致大量船只改道,乌克兰无人机袭击导致俄罗斯炼油厂产量短期下降,以色列袭击伊朗驻叙利亚大使馆加剧了地缘政治风险蔓延的担忧。该等因素推动国际油价呈现先高后低的大幅波动趋势。正是该等因素导致不确定的环境及全球经济环境混乱。预计本集团在能源业务方面的开支最早将于二零二五年前开始恢复。本集团管理层正采取审慎态度管理能源业务的资本开支,并将在作出任何资本开支决策时持续关注石油市场的发展。
本公司与该股东已就该股东向本公司提供进一步财务援助进行持续讨论,该讨论仍属初步,有待进一步讨论。如任何有关计划实现,本公司将相应作出公告。
能源勘探及生产
本集团收购位于吉尔吉斯共和国费尔干纳盆地五个油田区块之项目(「吉尔吉斯项目」)60%权益,标誌着本集团于二零一四年于能源勘探及生产行业的突破。
根据与吉尔吉斯国家石油公司签订的协议,本公司附属公司КыргызжерНефтегаз(「吉尔吉斯大陆油气」有限公司)获授与吉尔吉斯国家石油公司合作经营五个油田区块的权利,即马里苏IV、东伊斯巴克特、伊斯巴克特、羌格尔塔什及奇克尔奇克。前三个油田区块位于费尔干纳盆地东北部,其余两个油田区块位于费尔干纳盆地东南部。该等五个油田区块总覆盖面积约达545平方公里。
在勘探方面,本集团于五个油田区块合共钻井81座,包括76座在产井、2座正在建设中及3座已废弃。本集团亦拥有多个用于勘探及开发的评价井。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76座油井已进行生产(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6座油井)。
仅供识别
于本期间,吉尔吉斯项目录得销售轻质原油49,114桶(于可比期间:65,933桶)。能源业务于本期间的收益约人民币19.1百万元,较可比期间人民币19.9百万元减少约4.3%。
于本期间的收益下降主要是由于销售量减少。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吉尔吉斯一至二月经历了极端寒冷天气,三月遭遇强风,六月底若干地区出现强降雨。各种极端天气条件导致可比期间油田产量下降约25.5%。同时,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石油价格受到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呈现出先高后低的大幅波动趋势。本集团管理层预计,石油勘探表现将继续受到全球经济低迷及动盪的制约,合理预计油价于不久的将来不大可能大幅回升。
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复杂成品油市场,本集团管理层决定推迟资本开支计划并严格实施全公司的成本节约措施,旨在维持财务状况的同时,在动盪市场环境中保值。本集团持续实施新油井开发方法,该方法已获证实能于油井钻井作业方面有所改进并提高生产效率。长远而言,本集团对该业务模式保持积极态度。
本集团管理层致力于保持其流动性,并将在这个前所未有的市场週期中管理其业务。
油储
本集团已收购南通焯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通焯晟」)约50.46%股权。南通焯晟主要于中国从事为燃油与其相关产品提供储存缸及相关服务。其拥有(i)总容量为242,000立方米的37个储油罐;(ii)土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分别为412,120平方米及6,156.27平方米的土地及楼宇;(iii)若干岸线权;及(iv)总面积为33,334.19平方米的一幅空地。
南通焯晟于提供油储服务方面拥有设备、能力及专业知识。董事会认为,于收购南通焯晟后,本集团可于该领域积累丰富的营运及管理经验,并进一步扩大其于石油领域的业务。是项收购亦反映了本集团于油气相关仓储及物流项目的投资策略,令本集团能垂直扩大其能源业务。
于本期间,南通焯晟已产生收益人民币21.7百万元,较可比期间的人民币29.2百万元减少约25.5%。
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和政治环境依然复杂多变。乌克兰及中东的地缘政治风险及衝突仍在继续,英国及法国大选后,美国进入选举季,给全球金融市场带来了进一步的不确定性。儘管面临该等挑战,本集团仍设法在当前复杂的全球政治和经济环境中稳定了收入。
展望未来,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地区对石油的需求仍处于增长轨迹。中亚发展中国家对化石燃料需求的迅速增加,加之对石油和天然气价格稳定的预期,表明吉尔吉斯油田开发前景广阔。
同时,随着中国于二零二四年实施有利的货币及房地产政策,中国经济有望复甦及改善。本集团已作出准备应对当前的市场波动,抓住新兴机遇,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及具竞争力的定价推动可持续增长,以确保油储领域长期稳定的租赁合约。我们致力于为持份者创造价值。
为减轻业务集中及区域经济状况可能带来的风险,本集团一直在积极探索及拓展其他业务类型,旨在寻求更稳定、更多元化的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