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期间」),本集团主要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禹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铭」)从事提供企业融资顾问服务及资产管理服务,并透过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万基证券有限公司(「万基证券」)从事证券经纪及配售,以及透过另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万基财务有限公司(「万基财务」)于香港进行放债业务。
禹铭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万基证券为一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可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之证券交易商。万基证券亦为联交所之交易所参与者,并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认可以直接结算参与者(具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一般规则所赋予涵义)身份参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万基财务持有由发牌法庭根据放债人条例(香港法例第163章)及放债人规例授予的放债人牌照,可于香港进行放债业务。
企业融资顾问
于中期期间,禹铭提供之企业融资顾问服务主要包括下述:
(i)担任财务顾问,以就有关上市规则、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
则」)及╱或香港公司收购、合併及股份回购守则(「收购守则」)之具体交易向上市发行人、上市发行人及实体之股东及投资者提供意见;及
(ii)担任上市发行人之长期聘用财务顾问,以就企业策略及遵守上市规则、GEM
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向上市发行人提供意见。
提供意见之交易包括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之复牌、私有化、收购守则下之收购以及供股。
中期期间来自企业融资顾问及相关服务之收益约9,0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26,400,000港元)。
资产管理
于中期期间,禹铭仅向首家在联交所上市之投资公司-新工投资有限公司(「新工」),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虽然新工于二零二一年四月被私有化,与新工订立的投资管理协议仍然延续。
中期期间来自资产管理服务之收益约7,3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7,600,000港元)。
证券经纪
于中期期间,万基证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及配售及证券投资。
万基证券于中期期间儘管名义上亏损,仍保持稳健经营。
中期期间来自证券及相关服务之收益约1,2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1,400,000港元)。
放债
于中期期间,万基财务主要于香港进行放债业务。
本集团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完成对两个按揭贷款组合的收购,该等组合当时包括43笔按揭贷款,未偿还本金总额约41,700,000港元。
万基财务及其附属公司从商业和个人贷款以及物业按揭融资中获得推介费和利息收入。授予客户的贷款范围从无抵押贷款(即有期贷款及个人贷款)到有抵押贷款(即物业按揭及股份按揭)不等。万基财务在提供专业和个性化贷款服务方面享有盛誉,已在贷款市场占据一席之地,为企业和零售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流动性解决方案,以满足他们的企业目标和个人需求。鑑于经济不稳,万基财务继续坚持审慎的态度,根据市场情况加强整体信贷风险管控机制,为将违约风险降至最低,亦适时调整利率及贷款成数基础。
中期期间来自放债及相关业务之收益约3,1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8,800,000港元)。
中期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宣派截至中期期间之中期股息(二零二二年:无)。
我们已做好充分准备于金融服务行业扩大我们的服务范围,以保持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联交所接二连三对上市公司发出退市通知,对我们作为财务顾问来说,既感惶恐,也是机遇。冠状病毒病之出行限制的取消终于让我们可以与客户面对面会面,进一步加深信任。然而,冠状病毒病后之资本市场并未如我们及大多数从业员所预期的那样复甦。
整体而言,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四年全年的前景繫于企业融资交易的新委托书及收入确认情况,而这视乎条件的达成及完成的时间、与新工的投资管理协议的续期以及证券业务及放债业务的后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