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政策可能对水务环保行业的商业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该政策聚焦于使用者付费项目,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因此,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其项目模式可能根据政策要求发生变化,如果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有可能导致水务环保项目建设与运营环节分开进行,建设环节由政府出资、企业建设,而运营环节则由企业托管运营。该政策的目标在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一方面避免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增加,另一方面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并以特许经营模式清晰界定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以及各方权责利关係。这实际上是弱化了原机制中地方政府融资功能,并且要求水务环保企业进一步关注技术、工艺、运营能力的提升。
此外,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发佈《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该政策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开发、城市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污水源热泵技术推广、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植物除臭剂和环保型絮凝剂等新型绿色药剂研发使用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新能源业务领域,光伏发电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23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全年累计为291,965万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太阳能发电为60,949万千瓦,同比增长55.2%;风电为44,134万千瓦,同比增长20.7%。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力推动绿证核发、交易全覆盖,进一步为扩大绿电供给、促进绿电消费奠定基础;将有力提升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进一步增强绿电消费的公信力;将有效拓展绿证应用,扩展绿证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对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有助于光伏发电产业提高边际收益。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新型储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需求的提升、新能源开发消纳规模不断加大,新型储能逐渐成为催生能源工业新业态、打造经济新引擎的突破口之一。已经出台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推动「十四五」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当前新能源配储规模持续扩大,有力支撑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但是也面临着储能配比要求不够灵活、利用率不高、缺少必要的成本回收机制等问题。未来转型发展的方向在于统筹规划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一方面以独立共享储能为重点制定规划佈局,采用自建、租赁、共享等多种方式,按照新能源开发规模一定比例提供灵活调节能力的储能配备,另一方面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给与参与主体设定科学的成本回收机制。
在危废处理业务领域,生态环境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为《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在污水处理领域,除地方水企加速组建,着力整合本地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打造具有一体化特徵的水务集团之外,伴随着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支持,未来民营水务环保企业有可能迎来一轮新的发展。《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就要求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并动态调整。具体而言,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係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按照外商投资管理有关要求并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并且,在商业模式方面,受到上述政策影响,建设和运营环节进一步分离,则轻资产业务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在新能源领域,从中国整体电力供需情况来看,大体供需平衡,并且国家调节会儘量避免供需失衡。具体到光伏发电领域,虽然近年来快速增长,但基本均在国家规划范围之内。从细分的产业链各环节来看,主要环节其实已经经历了市场竞争,基本确定了行业领先企业。光伏发电行业的市场空间与成长性,主要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即国家整体用电需求、光伏发电在总体供电中的占比要求、不同供电方式的相对成本与价格。长期来看,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特别是数字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未来国家整体用电需求将持续增长,并且考虑到「双碳战略」落地与光伏供电成本的持续降低,光伏发电将依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短期来看,截至十四五末,综合考虑发展规划与光伏累计装机规模,区域市场增量空间依然存在,具体的市场机会将更多集中在分布式光伏与长时储能等领域。
在污泥固废处理领域,资源化的趋势愈发明显,即在完成污泥、餐厨、厨余、危废等处理处置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工艺创新以及协同处置降低成本,并且深度挖掘可回收利用的各种资源实现产业链的延伸与利润率的提升。因此,污泥固废处理行业的发展趋势在于同循环经济构建产业关联,实现良性互动。
(二)公司发展战略
本公司致力于到十四五末成为国内水处理和水资源利用领域专业服务商和一流标杆企业。在业务佈局方面,将继续专注水行业,并按照「一体两翼」的思路进行拓展。其中,水处理和水资源利用为「一体」,以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污泥与有机固废协同处置为「两翼」。在区域佈局方面,深耕天津,服务京津冀,佈局大流域大区域,实现全国佈局的优化。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环保治理重点区域,关注京津冀区域、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在发展模式方面,结合创业环保基因传承和未来趋势,采取「运营领先+技术驱动+投资拉动」相结合策略,升级本公司在主业领域内投资建设运营的核心竞争力。在切实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功能的基础上,不仅要突出数字化智慧化运营的导入与污水处理厂的低碳运营的标准,而且着力全面提升技术方案输出、技术工艺研发、产品化三大能力,构建专业孵化载体,促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包和产品包。在深化改革方面,强化管理机制改革,深化集团本部、区域、项目公司三级核心职能,以薪酬绩效体系改革夯实市场化经营机制,以核心人才引进与培养带动人才体系优化。在文化重塑方面,传承创业精神,将艰苦奋斗与二次创业作为实现目标的精神动力,重点加强党建引领、体系保障以及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
(三)经营计划
1.报告期内,本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落实本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关键之年,本公司对发展战略进行了中期评估,制定经营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细化战略实现路线图,完成各业务板块战略目标分解,明确战略发展方向及路径。同时本公司以「拼发展、防风险、促改革、强保障」为主题,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市场拓展为重点,稳定推进本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
2.业务量及收入、费用成本计划:
2024年,本公司主营业务预计仍以污水处理业务为主,预计全年处理污水不低于159,386万立方米。随着天津市以及各外埠项目适用出水标准的提高、各类资源能源费用、人力成本不断增加,项目运营成本有所增加,在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方针政策、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及成本变动幅度不高于20%。
3.技术研发投入计划:
2024年,本公司研发投入不低于年度经营收入的1.25%,主要用于技术研发、技改技革费用,继续围绕着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新能源等领域的新工艺与应用型技术进行研发。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府信用的风险
由于污水处理项目准经营性特点,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通过自来水销售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专用账户,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足。现行推广的PPP打包项目,多包含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社会资本的投资较大,投资收益依赖于政府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因此,资金来源的唯一性,决定了政府信用的重要性与关键性。水务企业能否如期收回投资,取得预期收益,取决于政府财政收支情况与信用的高低。一旦出现政府信用风险,将导致项目公司现金流出现问题,有可能派生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等资金风险。
(2)政策变更的风险
当前,我国将长期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之中,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金融、物价、财税、政府职能等方面的政策预计会有改革性的变化。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政策聚焦于使用者付费项目,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该政策的出台将对水务环保行业的商业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诸如危险废弃物处理等业务虽然以企业作为服务对象,但是其也可能受到区域性产业政策的衝击,即区域产业升级与跨区域产业转移可能导致该区域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数量发生变化。作为社会投资人,政策变更风险需重点关注。
(3)运营管理风险伴随着国家环境治理要求持续升级,逐步催生污水处理厂为了适应新标准的升级改造需求。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导致污水处理厂面临改造与运营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也面临原特许经营协议调整的风险。此外,污水处理之后的污泥处置是否能够形成更为完善的商业模式,也值得关注。
(4)法律风险
集团存在因外部法律环境变化,或由于包括集团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集团现行合同类型主要包括特许经营类、建设工程类等,特许经营类合同存在因政府方拖欠服务费,导致所属项目公司资金流紧张而欠付下游款项的违约风险。建设工程类合同存在所发包项目非法转包╱分包,总承包方资金流紧张导致的实际施工人起诉、要求本公司在应付未付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2.风险管控措施
(1)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强化依法治企观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呼吁特许经营与PPP项目中进一步明确合同主体平等关係,严格绩效考核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将政府履约付费义务和投资人取得合理收益权纳入条款保护,从而降低投资人的政府信用风险和财务风险。针对政府等甲方拖欠款项的风险,将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利用诉讼管理手段,「以打促谈」推进回款,持续落实「强案件管理促风险化解」的思维意识,利用法律技术手段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同时,着重助力企业管理提升、价值创造。
(2)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确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组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各类政策风险的研判与预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从做好项目维护、推进遗留项目竣工结算、保障安全生产和合规采购等方面,对不同业务环节隐含的风险加以辨识、分析、评价和应对,强化公司风险及合规管控能力。
(3)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作为环保领域的上市公司,本公司按照相关政策变化,通过标准化的管理,及时管控生产运营风险,具体风险管控措施包括着力人员培训,强化环保法制意识,提高技术管控水平;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保,做好资产保值,实现稳定运行;完善质量监测,推动全过程控制,确保最终产品的达标排放;制定水环境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预案,力争实现不可抗力条件下,企业的谨慎运行和最佳的环保效能。并且,保持同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的顺畅联繫以及强化沟通也非常重要。